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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2021-08-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
                          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润丰股份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农化工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润农”)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
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同意,润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
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万元)
                                                                     (万元)
   1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目            22,000                22,000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
   2                                                   10,847                10,847
           加工项目
           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剂
  3                                                10,347           10,347
           加工项目
  4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11,569           11,569
           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
  5                                                33,934           33,934
           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6        年产 1,000 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10,029           10,029
  7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            7,860
  8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9,980.28       27,648.28
                   合 计                      136,566.28        134,234.28

      二、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基本情况

      润丰股份募投项目“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青岛润农实施。
为推进前述募投项目的建设和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
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1,569 万元对青岛润农实缴出资及增
资,具体方案如下:

      1、补足前次尚未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 8,820 万元

      青岛润农在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
资 18,000 万元,截止目前实缴出资 9,180 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润科国际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科国际”)认缴出资 2,000 万元,截止目前实缴出
资 1,020 万元。鉴此,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8,820 万元用于缴交上述对青岛润农
的出资。

      2、增加并实缴青岛润农注册资本 2,749 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749 万元用于向青岛润农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及润科国际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1.21%、8.79%,公
司直接及通过润科国际持有青岛润农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润农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 年 7 月 11 日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袁良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8307325478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平度市新河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基地海浦北路 8 号
    经营范围:农药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和违禁品)(经国家工业产品许可证
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
的项目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直接及通过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均持有
青岛润农 100%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度/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6 月份/2021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141,896,880.92                       1,256,789,512.72
  负债总额                   735,408,230.30                         794,910,647.79
   净资产                    406,488,650.62                         461,878,864.93
  营业收入                 1,123,842,245.26                         590,709,268.78
   净利润                     90,081,643.15                          52,451,983.62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是基于公司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主体实际推进项目建设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
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资金将开设专户存储,公司及青岛润农将与专户开设银
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实缴出资及增资资金进行
监管。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润丰股份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
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
项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保荐机构同意本次润丰股份使用募集资
金对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