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9-17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7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2、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9 月 17 日(星期五),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
9:15-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9 月 17 日
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融商务中心三区 4 号楼
20 层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文才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11 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1,139,9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的股份总数的 76.450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 176,103,0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63.7639%。通过
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9 人,代表股份 35,036,87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2.686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 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931,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7.94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0.0000%。通
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 8 人,代表股份 21,931,1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的 7.9409%。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
议案》
表 决 结 果 : 赞 成 211,139,914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赞成 21,931,18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苏付磊、王冰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