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2022-06-3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润丰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润丰股份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同意,润丰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
了大信验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 2022 年 5
募集资金承
项目总投资额 月 31 日已投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诺投资金额
(万元) 入募集资金
(万元)
金额(万元)
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
1 22,000 22,000 49.44
目
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
2 10,847 10,847 0
剂加工项目
1
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方案配套制
3 10,347 10,347 0
剂加工项目
4 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目 11,569 11,569 3,651.67
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
5 33,934 33,934 0
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6 年产 1,000 吨高效杀菌剂项目 10,029 10,029 0
7 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 7,860 7,860 0
8 农药产品境外登记项目 29,980.28 27,648.28 1,939.58
合计 136,566.28 134,234.28 5,640.68
【注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扣除前述募
投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 8,646.65 万元。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向全
资子公司增资并用于购买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8,600.00 万元对全资子
公司山东润科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剩余
超募资金储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 2】:上表中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
项目名称
状态日期 状态日期
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
2023 年 7 月 28 日 2024 年 7 月 28 日
烯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
公司“年产 20,000 吨 2,4-D、2,000 吨烯草酮、500 吨高效盖草能项目”由
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格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实施,该项目原计划建设期
24 个月,预期在 2023 年 7 月 28 日完成建设。因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
设周期较长,同时受国内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影响,该项目
进度放缓,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
为 2024 年 7 月 28 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
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严格遵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募投项目延期后,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
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加强募集资
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丰股份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润丰股份本次部分募
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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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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