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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丰股份: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2022-07-25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丰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润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
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同意注册,润丰股份获
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05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07,13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
司总股本为 276,1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10,689,355 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 76.2870%,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65,490,645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 23.7130%。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3,559,355 股限售股已于 2022 年 1 月 28 日流通上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总股本为 276,18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 通 股 207,130,000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74.9982% 。 无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69,0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0018%。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本次解除限
售股东数量共计 3 户,股份数量为 17,921,273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6.4890%,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 2021 年 7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潍坊润
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该部分
限售股将于 2022 年 7 月 28 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股
份增发、回购注销、利润分配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
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计 3 户,分别为深圳市兴达发科技有限
公司、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前述股东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一致,具体如下: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票。
    2、上述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上市公告书》做出的股份自愿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并在限售期内均严格
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的情况。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其他关于股份限售及减
持意向的承诺,不存在上述承诺发生变更的情形。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7,921,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90%;本
次解除限售后实际可上市流通的股份数量为 17,921,27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890%。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3 户,均为非自然人股东。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7 月 28 日(星期四);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限售股份数量(股)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1       深圳市兴达发科技有限公司               8,264,487               8,264,487

      2          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                7,856,786               7,856,786
              山东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
      3                                              1,800,000               1,800,000
                        会
                    合计                            17,921,273              17,921,273
       【注】: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股东济南信博投资有限公司 7,856,786 股处于质押状
   态。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解除限售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增减变动(股)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207,130,000      74.9982       -17,921,273       189,208,727   68.5092
通股
其中:首次公开
发行前已发行       207,130,000      74.9982       -17,921,273       189,208,727   68.5092
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
                    69,050,000      25.0018       17,921,273        86,971,273    31.4908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76,180,000     100.0000                         276,180,000   100.0000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丰股份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
   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
   整。保荐机构对润丰股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部分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俊杰                   王振刚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