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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润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2-08-25  

                        证券代码:301035             证券简称:润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润丰股份”)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潍坊
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3 号)
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69,050,000 股,每股发行
价格为 22.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2,186.2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2,880.93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23 日出具了大信验
字[2021]第 3-00030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
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部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 2022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年产 35,300 吨除草剂产品加工项
目”、“大豆田作物植保解决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甘蔗田植保作物解决
方案配套制剂加工项目”、“年产 1,000 吨高效杀菌剂项目”、“植保产品研发
中心项目(原)”剩余募集资金 61,033.56 万元(实际金额以实施变更时的具体
金额为准)用于“年产 9000 吨克菌丹项目”、“6000 吨/年小吨位苯氧羧酸项
目”、“年产 62000 吨除草剂项目(一期)-禾本田液体制剂”、“高效杀虫杀
菌剂技改项目”、“植保产品研发中心项目”建设;将“年产 1 万吨高端制剂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7,916.45 万元投入“年产 38800 吨除草剂项目(一
期)—30000 吨/年草甘膦可溶粒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
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公告》(2022-018)。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 2021 年 9 月 10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自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1-012)。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资金余额为 20,000 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2,880.93

    减:累计已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697.53

    其中:置换的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295.42

          2021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940.13

          2022 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61.97

    减:超募资金使用金额                                             8,600.00

    减: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40,000.00

    减:期末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20,000.00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845.14

    其中:2021 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814.53

          2022 年半年度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1,030.61

    减:累计银行手续费支出                                                0.62

    其中:2021 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0.37

          2022 年半年度银行手续费支出                                     0.25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70,427.93

   注:表格中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
告》(2021-014)。
    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40,
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期使用。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
金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2 日
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2-029)。
    四、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主营业务规模较大,且保持增长趋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较大,资产负
债率较高,未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的资金需求将进一步扩大。同时公司
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不会全部使用,存在一定的闲置期。按现行同期银行短期贷款
基准利率 4.3%测算,公司本次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
一年最高可节财务费用约 1,720 万元。因此,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
升公司盈利水平,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承诺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
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地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高风险证券投资交易。
    七、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与公司主营业务相
关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
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
二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保证募投项目正常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募集资金的流
动性,同时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4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的
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润丰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
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