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方亮)2023-03-25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黄方亮)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在 2022 年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
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维护了公司的
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实际出席董
事会 10 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没有委托出席或缺席情况。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股
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2022 年度全部股东大会。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
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本人认为,2022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
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
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
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相关规定,就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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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 年 3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
2、2022 年 6 月 29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对《关于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
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 年 8 月 24 日,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
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关于 2022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9 月 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10 月 14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10 月 27,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上对《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
7、2022 年 11 月 25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对《关于全资子公司以现金
方式收购 Exclusivas Sarabia S.A.100%股权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12 月 26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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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和《关于 2023 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
认可意见。
三、年报编制沟通情况
在 2022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和年报的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
司 2022 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等重要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22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
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审计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
以解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四、日常工作情况及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2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
的职责。报告期内,利用到公司参加董事会和其它便利条件,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和通过电话及邮件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等有关人员
保持较为密切的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
生的经营风险,在公司的发展战略、内控管理等方面向管理层提出了许多意见与建议,
对董事会科学决策、规范运作和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
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本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确
保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得相关信息。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2 年度,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
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
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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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没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发生;
2、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没有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23 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
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地依法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
义务,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并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黄方亮
2023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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