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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2021-08-0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集车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相关规定,对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核查情况如下:

    一、A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19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260.00 万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75,809.60 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17,431.92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 158,377.68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
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 0668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

    二、本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及确认A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情况

    由于公司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58,377.68 万元
低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200,000.00 万元。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 A 股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为保障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对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拟使用        调整后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一) 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78,512.00             50,000.00         43,877.68
(二) 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                148,071.07           115,000.00          79,500.00
(三) 新营销建设项目                         15,310.00             10,000.00         10,000.00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
(四)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资金
          合计                               266,893.07           200,000.00         158,377.68

       公司对以上各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调整情况及 A 股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方式如下:
       (一)数字化转型及研发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调整后拟使
                                                  项目总          原计划拟使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用募集资金
                                                  投资额          募集资金金额
                                                                                        金额
         半挂车核心模块数字
 1                                中集车辆         25,384.00           15,000.00       9,849.68
         化升级项目
         专用车上装核心模块
 2                                中集车辆         12,200.00            7,000.00       5,500.00
         数字化升级项目
         新一代智能冷藏厢式
 3       车厢体模块数字化升       中集车辆             8,640.00         6,000.00       8,640.00
         级项目
         中集车辆集团半挂车
 4                                中集车辆         18,400.00           14,000.00       6,000.00
         试验中心建设项目
         全球数字化运营中心
 5                                中集车辆         13,888.00            8,000.00      13,888.00
         项目
         合计                                      78,512.00           50,000.00      43,877.68

       (二)升级与新建灯塔工厂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拟     调整后拟
                                                           项目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中集智能物流装备
 1                          江门物流     增资      91,420.07    72,000.00   45,000.00
        项目(一期)
        年生产 5 万套行走
                            江苏宝京
 2      机构产品(车轴加                 增资      18,650.00    14,000.00    6,000.00
                              汽车
        悬挂)项目
        冷藏智能配送车产
 3      线升级技术改造项    中集山东     增资      12,001.00     9,000.00    4,000.00
        目
        扬州中集通华数字    通华专用
 4                                       增资      10,000.00     8,500.00    8,500.00
        化半挂车升级项目      车
        搅拌车智能筒体线
 5                          芜湖瑞江     增资      10,000.00     7,000.00   10,000.00
        建设项目
        涂装线升级技术改
 6                          中集江门     增资       6,000.00     4,500.00    6,000.00
        造项目
        合计                                      148,071.07   115,000.00   79,500.00

       (三)新营销建设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原计划拟     调整后拟
                                                  项目总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方式                使用募集     使用募集
                                                  投资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新营销建设项目      广州销售     增资      15,310.00   10,000.00    10,000.00
        合计                                       15,310.00   10,000.00    10,000.00

       三、本次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及确认A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

       公司确认对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为增资的方式,是基
于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需要,有利于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
施,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
情形。

       四、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 A 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净额和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具体情况,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并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
影响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确认对子公司 A 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为增资的方式,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有利于 A 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本次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事项。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确认对子公司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为增资的方式,符合募集
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调
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方式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的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
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 A 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
式事宜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确认 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岳阳                      袁先湧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