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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1-08-26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1-018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
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统一采纳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及考虑公司
实际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调整和修订,具体修订内
容如下:
序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号

 1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执行董事或总裁为公司的
     人。                                 法定代表人。

 2   第三十七条 在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      第三十七条 在遵守公司章程及其他全部
     全部适用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股份一经   适用规定的前提下,公司股份一经转让,股
     转让,股份承让人将作为该等股份的持   份承让人将作为该等股份的持有人,其姓名
     有人,其姓名(名称)将被列入股东名   (名称)将被列入股东名册内。中国法律法
     册内。但股东大会召开前20日内或者公   规以及《联交所上市规则》对股东大会召开
     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    前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暂停
     得进行因股份转让而发生的股东名册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有规定的,从其
     的变更登记。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   规定。
     管理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报告除      第二百一十七条 公司的财务报告统一按中
     应当按中国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外,还   国企业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
     应当按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
     编制。如按两种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表有重要出入,应当在财务报告附注中
     加以注明。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
     税后利润时,以前述两种财务报表中税
     后利润数较少者为准。
4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 司 公 布 或 者 披 露   第二百一十八条 公 司公布 或者披 露的 中
    的中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应当按中国         期业绩或者财务资料统一按中国企业会计准
    会计准则及法规编制,同时按国际或者       则及法规编制。
    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编制。

5   第二百七十三条 本 章 程 经 公 司 股 东   第二百七十三条 本 章程经 公司股 东大 会
    大会由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自公司在中       由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以取代公司原在工
    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之公司章程及其
    修正案。

        公司章程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

    《公司章程》的修订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批准后方可作实及
生效。除上述条文进行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文保持不变。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本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贵平先生以及其转授权人员办理
相应变更手续。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前,现行《公司
章程》仍有效及具有效力。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