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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3-25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结合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财务公司”)提供的《金融
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有关证件资料,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审阅了中集财务公司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
流量表等在内的财务报告、经营资质、内控制度建设、经营及风险状况,据此,
对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或“集团”)与中集
财务公司开展存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了持续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集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中集财务公司成立于2010年2月9日,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亿元,现有股东单位2家,其中: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持股比例为
78.91%,深圳南方中集集装箱制造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09%。
       金融许可证机构代码:L0108H244030001 法定代表人:张力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望海路1166号招商局广场1#楼11层ABCDEGH
单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定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
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
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
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
赁;普通类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由客户发起的远期结售汇、远期
外汇买卖、外汇掉期、货币掉期的代客交易。


       二、中集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中集财务公司已按照《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
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在内部控制中的
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
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见下图:




     中集财务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形成全面、全程、全员的风
 险管理文化,构建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不断加
 强风险管理的全员性、全面性和专业性。其中,业务部门和职能部门是风险管理
 的第一道防线,负责本部门风险识别、评估计量、缓释和监测,制定风险管理内
 控措施和风险管理方案,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风险管理政策、制度和风险限额;
 风险管理委员会、贷款审查委员会、投资审查委员会以及风控合规部组成了风险
 管理的第二道防线,负责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政策、策略和基本流程,建设风险管
 理体系和内控体系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及程序并监督执行,设计
 风险指标体系和风险管理报告体系;稽核审计部履行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的职责,
 主要对公司的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等进行审计评价、
 报告并跟踪整改。
     中集财务公司主动顺应监管形势变化,认真落实监管机构风控工作要求,全
 面树立风控合规意识,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
 各项工作的首位,全面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一)相关职能部门运转情况
    中集财务公司的风险治理职能部门为风控合规部。2021年,中集财务公司风
控合规部牵头组织制定年度风险管理策略;根据集团风险分类规定标准和要求修
订完善现行风险分类标准;强化内控管理,完成内部风险控制评价与流动性压力
测试;完善授权事项,保证各项业务高效、有序开展;严把业务审查关,确保业
务合法合规;科学分析信贷资产风险,有效控制信用风险。
    中集财务公司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界定各职能部门岗位设置
及相应职责。在结算、财务等关键不相容业务岗位严格实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
对信贷、投资等业务实行合规风险、信用风险审查;明晰分管领导的业务审批权
限并严格执行;在经营业务年度授权和专项授权行使中严格遵循财务公司授权管
理办法和授权手册要求;强化预算管理约束,严控各项费用;经营管理实行每月
经济活动分析,注重经营预测和管理;对各项制度、经济合同以及经营决策事项
严把合规和法律审核关。
    (二)内部控制活动
    1、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在内部控制建设方面,中集财务公司现有制度137项。现有制度涉及信贷业
务、投资业务、公司治理等方面,注重制度建设的全面性和系统性,上述制度的
制订与实施,有力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2、财务管理
    在资产配置、资金计划管理、资产保值增值工作方面,进一步强化经营数据
分析,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有序推进投融资工作,积极与
政府、银行、同业机构及其他金融企业沟通,不断优化财务管理工作, 保障公
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信息系统控制
    信息系统运行平稳、有效。信息系统控制遵循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原
则有效进行。中集财务公司不断加强网络安全系统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应对信
息系统事故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及时减轻或消除事故的危害及影响,确保信
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保障经营业务正常开展。
    4、内控评价
中集财务公司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规定开展日常经营活动,
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执行到位。2021年,中集财务公司在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协助下完成了内控评价工作,评价范围
包括10大主模块流程,涵盖了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覆盖总资产占比100%。内
部控制评价结果:中集财务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在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方面
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中集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及主要财务数据
    中集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
构,自成立以来,经营稳健,稳步发展,运行情况良好。2021年,中集财务公司
实现营业总收入人民币3.20亿元,净利润人民币0.98亿元;截至2021年末,中集
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104.82亿元,所有者权益为人民币17.30亿元(以上数
据未经审计)。
    (二)风险管理情况
    中集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公司法》
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集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规范经营。
    中集财务公司各项业务开展严格遵循制度规定,合法合规运营、有效展业,
各项业务实现流程化、规范化管理,从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也未出现受到监管
机构行政处罚,责令整改的情况。
    (三)监管指标情况
    中集财务公司资本充足率、拆入资金比例、担保比例等监管指标均在《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范围内,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情形。
     四、中集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末,中集财务公司各项存款余额为人民币84.52亿元,负债总额
为人民币87.53亿元,负债主要由吸收存款构成。
     截至2021年末,中集财务公司各项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73亿元,资产总额
人民币104.82亿元,资产主要由各项贷款、存放同业、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构成。


     五、本集团在中集财务公司的存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情况
     (一)在中集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末,本集团在中集财务公司贷款余额为人民币0元,存款
余额为人民币6.24亿元;中集财务公司未对本集团提供担保。本公司在中集财
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发生中集财务公司因现金头寸不足而延
迟付款的情况。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支付的手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收取的利息 续费
                                                                             支出
在中集财务公司存款
(注 1)                63,786    1,165,051   1,166,396   62,441      949     0.92
向中集财务公司借款       -           -          -          -          -        -
(一)短期借款
                     无,不适用
(二)长期借款

注1:本集团于2019年1月15日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集集团”,代表中集集团及其关连人士)订立了《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三年。

存放于中集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不低于本集团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

率。本集团存放于中集财务公司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及履约保证金。本集团已

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拟签订存款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与中

集财务公司签订《存款服务框架协议》,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保荐

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在中集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
         本集团部分客户通过向中集财务公司获得融资以购买本集团产品。基于
 行业惯例,本集团根据对相关客户的信贷评估,为其向本集团购买产品而向
 中集财务公司的融资提供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向中集财务
 公司进行融资的客户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69亿元。
                                                         单位:万元人民币
                                                                    支付的手续
     项目名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费支出
在中集财务公司提供
  的财务担保(注2)    52,061      19,000       4,201      66,860        无
注2:本集团于2019年1月15日与中集集团(代表中集集团及其关连人士)订立了《履约担

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并于2019年7月2日订立了补充协议,有效期三年。本集团已于2021

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拟签订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与中集

集团(代表中集集团及其关连人士)签订了《财务担保及保证金框架协议》,自2022年1

月1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以上表格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执行鉴证并出具了
《2021年度涉及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的
专项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2)第2753号]。


    六、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本集团与中集财务公司发生存款等业务期间,将每半年对中集财务公司的
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公司半
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七、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与判断,公司认为:
    (一)中集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业务开展依据;
    (二)中集财务公司各项经营符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
事项,没有发生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和声誉损失;
    (三)中集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开展平稳有序、不存在重大风险事件及缺
陷,目前经营不存在重大风险问题。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