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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跟踪报告2022-03-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集车辆

 保荐代表人姓名:邬岳阳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袁先湧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构”)根据相关规定,审阅中集车
                                                 辆发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



                                      1
                                        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
                                        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列席 1 次,公司在会议召开前就
                                        有关议案征求了保荐机构的意
                                        见,保荐代表人在会议召开前对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会议议案进行了核查,会议召开
                                        程序、表决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规定。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8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是,保荐机构已按照深圳证券交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易所规定建立并保管相关保荐业
                                        务工作底稿。


                                   2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 年 3 月 17 日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
                                                 了: 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则》、《创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业板 A 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规
                                                 定》以及《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
                                                 大股东及董监高股权锁定及增减
                                                 持变动的规定》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 “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不适用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无                      不适用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              是             不适用


                                     3
承诺
2、持股 5%以上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回购及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
5、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8、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是             不适用
10、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2、关于避免资金占用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       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
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        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机构采取监
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岳阳                     袁先湧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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