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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集车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2022-12-2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中集车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车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对中集车辆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
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培训地点         中集车辆会议室
                 《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和案例
                 分析》《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以及《上市
培训主题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

培训讲师         邬岳阳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公司
参加培训人员
                 控股股东等相关人员

    二、 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的相关规定和案例分析》《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以及《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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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中集车辆参与培训
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中集车辆提供了讲义课件及
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
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
对《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相关规定和案例分析》《创业板 A
股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规定》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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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邬岳阳                      袁先湧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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