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车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
司已于2023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3月6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刊登有关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
3月23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楼1803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贵平先生、非执行
董事王宇先生、非执行董事贺瑾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学启先生因公务原因
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非执行董事
曾邗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占有表决 代表有表 占有表决
分 代表有表决权 代表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权股份总 人 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人
类 股份数量 权股份数量 股份总数
数 数比例 数 数量 数比例 数
(股) (股) 比例(%)
(%) (股) (%)
A
5 1,056,040,068 52.341399 11 10,338,094 0.512396 16 1,066,378,162 52.853795
股
H
2 332,200,000 16.465107 0 0 0.000000 2 332,200,000 16.465107
股
总
7 1,388,240,068 68.806506 11 10,338,094 0.512396 18 1,398,578,162 69.318902
体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的律师,H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计票及监票员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以普
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
(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728,443,475股A股股份需回避表决,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出席的728,443,475股已回避表决;截至本次股东大会H股记录日2023年3月
20日(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417,190,600
股H股股份需回避表决,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本次出席的
284,985,000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85,149,687股。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 (股) (%) (股) (%)
与会 A 股股东 337,934,187 99.999852 500 0.000148 0 0.000000
与会 H 股股东 47,215,000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 385,149,187 99.999870 500 0.000130 0 0.000000
A 股中小投资者 86,215,094 99.999420 500 0.000580 0 0.0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晓华、郭琼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