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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车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23  

                        证券代码:301039            证券简称:中集车辆                公告编号:2023-020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
司已于2023年3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3月6日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上刊登有关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3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召开
    2、A股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
3月23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太子广场18楼1803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先生、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李贵平先生、非执行
董事王宇先生、非执行董事贺瑾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郑学启先生因公务原因
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公司非执行董事
曾邗先生主持。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
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
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情况如下: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占有表决         代表有表     占有表决
 分         代表有表决权                                                  代表有表决      占有表决权
       人                   权股份总    人   决权股份     权股份总   人
 类           股份数量                                                    权股份数量        股份总数
       数                   数比例      数       数量     数比例     数
              (股)                                                        (股)        比例(%)
                              (%)            (股)       (%)
 A
        5   1,056,040,068   52.341399   11   10,338,094   0.512396   16   1,066,378,162    52.853795
 股
 H
        2     332,200,000   16.465107    0           0    0.000000    2    332,200,000     16.465107
 股
 总
        7   1,388,240,068   68.806506   11   10,338,094   0.512396   18   1,398,578,162    69.318902
 体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信达律师事
务所的律师,H股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计票及监票员出席或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
 下: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会议以普
 通决议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1、《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连交易的议案》
     在审议本议案的过程中,截至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
 (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728,443,475股A股股份需回避表决,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出席的728,443,475股已回避表决;截至本次股东大会H股记录日2023年3月
 20日(星期一),关联股东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持有的417,190,600
 股H股股份需回避表决,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香港)有限公司本次出席的
 284,985,000股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份数为385,149,687股。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股)           (%)       (股)          (%)   (股)      (%)
与会 A 股股东    337,934,187        99.999852      500      0.000148         0      0.000000
与会 H 股股东     47,215,000       100.000000        0      0.000000         0      0.000000
与会全体股东     385,149,187        99.999870      500      0.000130         0      0.000000
A 股中小投资者    86,215,094        99.999420      500      0.000580         0      0.000000



     四、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梁晓华、郭琼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集车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