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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艾录: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1  

                        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1-022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1日(星期四)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1年11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9:25-9:30,9:30-11:30及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1
   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00,391,8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060,85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469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
   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249,13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5.0182%。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11,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515%。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1,968,837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5.4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57,11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03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11,7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1.4515%。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刘准先生主持。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基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7.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拟设立全资子公司购买土地
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基地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6,060,8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968,8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艾录《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