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62 证券简称:上海艾录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时00分至15时30分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2年5月2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25-9:30,9:30-11:30及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 5月2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地点: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达路88号上海艾录三楼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 公司总股本400,391,800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248,836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18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 或通讯方式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通过 通讯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0,248,836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45.0181%。 (3) 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4) 中小投资者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56,81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035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56,816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4.035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陈安康先生主持。会议 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 (或股东授权代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3.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4.00:《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5.00:《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6.00:《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1年度审 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7.00:《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8.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9.00:《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独立董事津贴情况及2022年预计薪酬、 津贴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0.00:《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情况及2022年预计薪酬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1.00:《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等申请授信额度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2.00:《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3.00:《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14.00:《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248,83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156,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谢嘉湖、桂逸尘律师通过通讯方式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和行程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