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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锅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12-25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9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盛雪
华先生、盛天宇先生、钱晓达先生、杨华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同意提名顾建平先生、方世南先生、冯晓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候选人具备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
格证书。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
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
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
责。
       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5 日




               2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盛雪华先生:

    1964 年 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党校函授本科学历,经济
管理专业,工程师。1982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就读于江苏省无锡机械制造学
校,机械制造专业中专,1985 年 7 月至 2000 年 1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沙洲船用
锅炉厂,任设备科副科长;2000 年 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海陆环形
锻件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2003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前身,
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雪华先生通过直 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22,40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6.59%,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盛
雪华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持股 5%以上股东、
董事盛天宇先生为盛雪华先生和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盛雪华
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盛雪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
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2、盛天宇先生:

    1990 年 12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机械
工程专业。2013 年至 2015 年就读于 University of Houston(美国休斯顿大学),
机械工程专业硕士,2016 年至 2017 年就职于美国密尔沃基 Felss Rotaform LLC,
任项目工程师;2017 年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盛天宇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284,562 股,占公司
总股本 12.21%,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盛天宇先生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董事盛雪华先生和持股 5%以上股东钱丽萍女士之子,除上述关联关系外,
盛天宇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盛天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3
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
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3、钱晓达先生:

       1984 年 4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英语专业。
2003 年 9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读于天津科技大学,英语专业本科,2007 年 7 月
至 2008 年 6 月就职于江苏国泰华联进出口有限公司;2008 年 7 月至 2009 年 8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新港星科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及其
前身,现任公司董事、市场开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晓达先生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0.24%。钱晓达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钱晓达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4、杨华女士:
       1981 年 10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 年 8 月
至 2016 年 10 月就职于江苏华尔润集团有限公司,任资本运营部科长;2016 年
12 月至 2018 年 6 月就职于上海灵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风控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2 月就职于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事务代表;2021
年 3 月至今,就职于海锅股份,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杨华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
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杨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
形。




                                      4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顾建平先生:
    1966 年 8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管
理专业,教授。1999 年 9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读于南京农业大学,经贸学院博
士研究生,1991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顾建平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顾建平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2、方世南先生:
    1954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治教育专
业,教授。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2 月就读于江苏师范学院,政治教育专业本
科,1982 年至今就职于苏州大学,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方世南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方世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3、冯晓东先生:
    1966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铸造专业,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1984 年 9 月至 1989 年 7 月就读于上海交通大学,铸
造专业本科,1989 年 7 月至 1998 年 7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金属材料总公司,历
任业务员、科长、副总经理;1998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就职于张家港市审计
事务所;2000 年 1 月至 2014 年 11 月就职于张家港华景会计师事务所,任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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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2014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苏州方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景分
所,任副所长。2019 年 12 月至今任海锅股份独立董事。
    冯晓东先生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晓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4 条、第 3.2.5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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