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锅股份: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2-04-22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尹宝亮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保荐代表人姓名:骆廷祺                    联系电话:0512-6293816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尹宝亮、骆廷祺、毕宇洪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9 月 24 日-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4 月 11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三会会议资料和各项治理制度文件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是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是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
                                                           是
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是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
                                                           是
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
                                                           是
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
                                                                     不适用
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是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是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公司
三会资料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
                                                           是
门(如适用)
                                      1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
                                                      是
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
                                                      是
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
                                                      是
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是
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
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    是
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是
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
                                                      是
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
                                                               不适用
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
                                                               不适用
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不适用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三会资料、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是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是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是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是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
                                                      是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是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相关制度、三会材料、相关财务报告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直接
                                                      是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
                                                      是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
                                                      是
义务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是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是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
                                                                不适用
务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
                                                                不适用
债务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
                                                                不适用
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大额支出凭证、银行对账单、三方监
管协议等。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是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是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
                                                      是
情形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
                                                      是
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
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
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
                                                      是
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是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定期报告、相关行业研究报告、同行业上市公司的财
务报告等。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否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不适用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是

                                  3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是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向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询问相关事项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是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不适用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是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
                                                      是
或者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是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
                                                               不适用
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未发现相关问题




                                    4
(此页无正文,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
                 尹宝亮         骆廷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