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锅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针对海锅股份 2021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0 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 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93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1,060,000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7.4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366,444,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39,660,046.62 元(不含增 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6,783,953.3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到账。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 本实收情况的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21]00118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42,871,698.11 减:支付的发行费用 15,075,471.70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51,764,510.43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 11,886,799.27 等额置换 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 9,146,388.20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80,766.06 理财产品到期收益 528,106.85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255,707,401.42 其中:银行理财产品期末余额 50,000,00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募集资金专 户所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南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丰支行分别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 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05,707,401.42 元,具体存放 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 8010188811768 59,648,082.05 分行南丰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 387670665013000094938 138,479,464.69 支行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2028929000080288 7,579,854.68 南丰支行 合 计 205,707,401.42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截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结构性存款余额如下: 预期年 产品名 收益类 余额(人民币 银行名称 购买日 赎回日 化 称 型 元) 收益率 中国工商银行 保本浮 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 1.30%至 动收益 2021-11-3 2022-3-31 50,000,000.00 张家港南丰支 存款 3.60% 型 行 合 计 50,000,000.00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高品质锻造扩产及技术改造 项目”“高端装备关键零组件精密加工项目”和“研发中心项目”,报告期内, 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7,186.72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5,083.40 万元及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5,176.46 万元。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 额为人民币 20,570.74 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 5,000.00 万 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不当使用及披露的问题.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海锅股份《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衡专字(2022)00815 号《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海锅股份董事会编制的募集 资金年度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 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海锅股份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访谈沟通、银行账单核 对等多种方式,对海锅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 集资金使用原始凭证、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 持文件等资料,并与公司高管、中层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沟通交流等。 经核查,海锅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 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海锅股份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海锅股份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 位 : 万元 本年度 投入募 募集资金总额 32,678.40 7,186.72 集资金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 0.00 金总额 已累计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投入募 0.00 7,186.72 额 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 总额 0.00 额比例 是 否 已 变 项 目 更 截至期 项目达 可 行 项 截 至 期 末投资 本 年 募集资金 调 整后 投 本年度 到预定 是 否 达 性 是 承诺投资 目 末 累 计 进 度 度 实 承诺投资 资 总 额 投入金 可使用 到 预 计 否 发 项目 ( 投 入 金 (%) 现 的 总额 (1) 额 状态日 效益 生 重 含 额(2) (3) = 效益 期 大 变 部 (2)/(1) 化 分 变 更 ) 高品质锻 造扩产及 2023 年 不适 否 16,000.00 16,000.00 5,074.25 5,074.25 31.71% 不适用 否 技术改造 5月 用 项目 高端装备 关键零组 2023 年 不适 否 26,000.00 15,670.00 1,848.88 1,848.88 11.80% 不适用 否 件精密加 6月 用 工项目 研发中心 2022 年 不适 否 3,000.00 1,008.40 263.59 263.59 26.14% 不适用 否 项目 12 月 用 21.99 合 计 45,000.00 32,678.40 7,186.72 7,186.72 %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均处在建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设期,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 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5,083.40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93.06 万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 5,176.46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2021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 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2,000.00 万元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资金 在 前述额 度和期 限范围 内,可 循环滚 动使 用。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 币 25,570.74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相关利 息收入、投资收益及尚未支付的上市费用印 花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 民币 5,000.00 万元。 公 司募集 资金使 用相关 信息披 露及时 、真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 他违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尹宝亮 骆廷祺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