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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8  

                                                                                       海锅股份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 年,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 2021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六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出席情况:
                                                本年度参会情况
 监事姓名         应参加监事     实际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次数
  陈一凡                6               6              0               0               2
  施小玲                6               6              0               0               2
  蒋 伟                 6               6              0               0               2
     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事项如下:
                               会议
序号         日    期                                          事     项
                               届次
                             第二届监
                                            ①《关于向张家港市南丰镇村级经济联合发展有限公
 1      2021 年 3 月 16 日   事会第十
                                            司租赁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次会议
                                            ①《关于 2020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议案》
                                            ②《关于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③《关于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④《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⑤《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⑥《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第二届监
                                            ⑦《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2      2021 年 4 月 19 日   事会第十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三次会议
                                            ⑧《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⑨《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⑩《关于确认<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说明>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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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届监
                                       ①《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
 3    2021 年 9 月 26 日    事会第十
                                       监管协议的议案》
                            四次会议
                                       ①《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议案》
                            第二届监   ②《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4    2021 年 10 月 13 日   事会第十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五次会议   ③《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④《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二届监
 5    2021 年 10 月 25 日   事会第十   ①《关于<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六次会议
                            第二届监
                                       ①《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
 6    2021 年 12 月 24 日   事会第十
                                       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七次会议

     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形式参与公司重要工作,对会议议程、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进行有效监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议案、利润分配方案
等提出建议,对决策的指导思想及做出的具体决定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 公
司章程》和股东大会决议以及股东的利益进行了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运作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要求, 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的审查与监督,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
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没有发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违规行为,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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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出售、资产重组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1 年度发生
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公司 2021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6、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对外担保均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的对外
担保事项。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1 年度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司结合自身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
的实际需要,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监事会工作计划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一)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2022 年度,监事会将严格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依法对
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一
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治理水准。
二是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
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从而更好地维护股
东的权益。三是为落实《监事会议事规则》,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工作会议。
    (二)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不断加大对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执行决议和遵守法
规方面的监督。
    第一,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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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为了防范企业风险防止公司和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
定期向控股公司了解并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特别是重大经营活动和投资项目,
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建议予以制止和纠正。
    第三,经常保持与内部审计和公司所委托的会(审)计事务所进行沟通及联
系,充分利用内外部审计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
    第四,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
易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三)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要发挥好监事会作用,首先要提高自身专业素质,才能有效地做好工作。对
此,监事会成员将在新的一年里,为了进一步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将
继续加强学习,有计划的参加有关培训和坚持自学,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
务水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
督职能。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