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2022-11-12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进行大宗交易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盛驰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收到张家港盛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驰合
伙”) 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盛驰合伙于
近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公司股份共计 51 万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0.6%。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2022 年 11 月
33.15 元/股 11 万股 0.13%
9日
盛驰合伙 大宗交易
2022 年 11 月
32.97 元/股 40 万股 0.47%
10 日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的 股数 占总股本的
名称
(万股) 比例 (万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盛驰合伙 560.7599 6.66% 509.7599 6.05%
股份
二、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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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
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交易完成后,盛驰合伙仍为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股东盛驰合伙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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