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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盛新材: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朱清滨)2022-03-17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清滨)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
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在 2021 年度积极出
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
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会前积极了解公
司经营状况,与相关人员沟通,对重要事项进行必要的核实;会议中认真听取并
审议每一项议案,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
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在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本人认为公
司在 2021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1 年度,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共 5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实际出席 5 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同时,本人列席
了公司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如下: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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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日期                 会议名称                             事项内容
                                                                                             类型
                                                 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2021 年 04 月 26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同意
                                                 意见。
                                                 1、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
2021 年 06 月 04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
                                                 4、关于 2021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
                                                 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5、关于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
                                                 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13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同意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1 年 10 月 27 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     同意
                                                 投项目款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独立意
                                                 见。
           注: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7 日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后表中事项的独立

     意见详细信息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有关制度的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
     职责: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带领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
     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
     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
     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
     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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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
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讨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结构等事项,助力于保障公司“三会一层”的稳定运转。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制度》、《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
会决策参考,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外,单独或与其他独立董事在
公司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累计现场工作和通过视频在线调研时间达 10 天以上,
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利用本人
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规范经营及用人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多项建议,并得到了贯彻
执行。
    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掌握公司的生产
经营和管理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恪尽职守,审慎履职。作为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对每一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
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
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
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关心公司发展,促进规范运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方面充分
关注公司自身经营情况,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
主营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
    3、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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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
重点关注公司是否能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披露信息,是否
能够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检查的情况来看,2021 年度公司能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进行披露,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
理。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自觉学习公司主营
业务行业和金融业专业知识,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在 2022 年,本人将继续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
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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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朱清滨
                                                        2022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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