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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盛新材: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3-1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凯盛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孔辉焕                        联系电话:010-57631147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文松                        联系电话:010-57631186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议议案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议议案
                                                     无,均事前或事后审阅会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
                                                               无
见



                                          1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2年2月18日
                                            讲解《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法》等法律法规要点、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
                                            违规案例、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对外担
                                                  保案例、股份增减持违规案例等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               无                     不适用
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
机                                           无                     不适用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               无                     不适用
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措施




                                        2
1.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是          不适用
者重大遗漏依法股份回购的承诺
5.关于发生欺诈发行情形的股份回               是          不适用
购承诺
6.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与承               是          不适用
诺
7.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0.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1.关于未来不开展贸易业务的承                是          不适用
诺
12.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                是          不适用
纳的承诺
13.关于房产瑕疵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14.关于氯化亚砜产品未来压降的                是          不适用
承诺
15.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无
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3
(此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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