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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盛新材: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4-09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5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7 日披露
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于 2022
年 3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补充更正公告》(公告
编号:2022-013)。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8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的委托代理人代表股东 18 人,代表公司股
份 315,025,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8919%。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加荣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本次会议,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予以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议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股东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1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
    (五)审议通过《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王加荣先生、王永先生已回
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96,12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除回避表
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
除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3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除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回避情况:关联股东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127,800,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除回避表
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3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
除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扣除回避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315,01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73%;
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8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
    (十二)通过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其中:
    12.1 王加荣
    表决结果:同意 296,516,005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245%。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5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2.2 孙庆民
    表决结果:同意 296,3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2.3 王荣海
    表决结果:同意 296,3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2.4 王    永
    表决结果:同意 296,3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2.5 张海安
    表决结果:同意 296,3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2.6 王    剑
    表决结果:同意 296,3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61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十三)通过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其中:


                                                                           5
    13.1 朱清滨
    表决结果:同意 300,2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990%。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3.2 邹   健
    表决结果:同意 300,0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56%。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3.3 田文利
    表决结果:同意 300,0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56%。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十四)通过累计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其中:
    14.1 张善民
    表决结果:同意 303,8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418%。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14.2 杨   慧
    表决结果:同意 300,016,002 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356%。其
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9,708,802 票,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
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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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全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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