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盛新材: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2-04-12
证券代码:301069 证券简称:凯盛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0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4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15-9:25,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星期四,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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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2.00 《关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
3.00
议案》
4.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二)议案的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其中议案 4 仅审议,未予表决),详见公司同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的议案 4 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
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方为有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
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朱清滨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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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拟审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征集投票人对本次会议议案征
集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
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个
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2 年 4 月 26 日(星期二)下午 13:30-15:00。股东若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含
26 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3、登记地点: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4、联系人:杨紫光
5、联系方式:0533-2275366
6、电子邮箱:bod@ksxc.cn
7、注意事项:异地股东可填写附件三《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并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杨紫光
电话:0533-2275366 传真:0533-2275366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双杨镇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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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55185
2、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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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69。
2、投票简称:凯盛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该列打勾的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栏目
可以投票
100 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2.00 《关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
3.00
议案》
4.0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5.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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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股东大会召开当
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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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注册(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2 年 月 日
议案 同 反 弃
议案名称
序号 意 对 权
议案1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 □
《关于制定<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议案2 □ □ □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议案3 □ □ □
宜的议案》
议案4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 □ □ □
议案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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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法人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持股数量(股)
是否委托他人参加会议
受托人姓名(如有)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如有)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2、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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