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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凯盛新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2-04-12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
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
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
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
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
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

四、考核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总经理负责领导、组织、
实施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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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一个归属期
                   3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7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12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1)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及各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

    (2)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度进行授予,则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二个归属期
                   7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以公司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第三个归属期
                   125%;
                   ②以公司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注 2:上述“净利润”指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本
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
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优秀/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N)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额度×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N)。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个人层面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
完全归属的,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若公司未满足某一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
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二)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不可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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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考核期间与次数

    (一)考核期间

    激励对象计划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前一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

    预留授予部分若在 2022 年度授予,则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部分相同,预留
授予部分若在 2023 年度授予,则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八、考核程序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各年度经审计的业绩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归属条件中公
司的业绩考核指标。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
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总经理。

    (三)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及考核结果审核并确认激励对象可归属的股票数
量,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九、考核结果管理

    (一)考核结果反馈与申诉

    被考核对象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员工直接主管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对象。

    如果被考核对象对自己的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与人力资源部沟通解决。如无
法沟通解决,被考核对象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的 5 个工作日内,向总经理提
出书面申诉,总经理需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确定最终考核结果或等级。

    (二)考核结果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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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考核结束后,公司人力资源部需保留绩效考核所有考核记录。

    2、为保证绩效激励的有效性,绩效记录不允许涂改,若需重新修改或重新
记录,须考核记录员签字。

    3、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保密资料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三年。

十、附则

    (一)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若本办法与日后发布实施的
法律、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存在冲突的,则以日后发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规定为准。

    (二)本办法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股权激励计划生效后实施。 、




                                      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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