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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量钻石: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1-005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624号”文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上资
金申购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20.62元。截至2021年9月27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311,217,556.9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
荐费尾款20,754,716.98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0,462,839.92元,已由长江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15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柘
城支行账号为411457010140052201的人民币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6,729,649.6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733,190.26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9月15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000608号《河南省
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
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733,190.26元,少于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91,491,400元,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按
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及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缺
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银行贷款和其他自筹资金解决。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金额           拟投资金额     金拟投资金额

       宝晶新材料工业金刚石及合
 1                                  51,599.91         51,599.91      27,373.32
       成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549.23         4,549.23           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0

              合计                  59,149.14         59,149.14      27,373.32



     三、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
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要求,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的
长远利益。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
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金
额。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等实际情
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
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
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的募集
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
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河
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9.2995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