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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量钻石: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3-21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2-022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星期一)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

2022 年 3 月 2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

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3、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商丘市柘城县丹阳大道北段西侧-力量钻石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邵增明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共 24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

量 37,207,660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30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35,937,004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526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270,656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或授权代表共 2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1,386,411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964%。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提供了远程视频参会

方式,部分董事及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9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18%;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0%。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0%。

    9.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4,6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9%;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2,9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3,4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092%。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5,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4%;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5,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84,7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74%;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10%。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5,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2%;

反对 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0%;

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3%;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20.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6,2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2%;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1,40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2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205,9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4%;

反对 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8%;弃权 1,4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孙军伟律师、俞紫伊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列席、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见证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未讨论没有列入

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

大会之见证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