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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量钻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2-05-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五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发行人”或“公司”)
的委托,担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保荐机构。

    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
范和道德准则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若因保荐机构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保荐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本上市保荐书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释义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




                                   3-3-1
                                                          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概况.................................................................................................... 4

      二、主营业务介绍................................................................................................ 4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6

      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7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 10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0

      二、经营风险...................................................................................................... 11

      三、财务风险...................................................................................................... 12

      四、技术风险...................................................................................................... 13

      五、其他风险...................................................................................................... 13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 15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15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15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15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15

      五、发行数量...................................................................................................... 16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16

      七、限售期.......................................................................................................... 17


                                                              3-3-2
      八、上市地点...................................................................................................... 17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17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18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 19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19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 20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
      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20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20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行
      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20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21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21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2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 23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24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 25




                                                         3-3-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公司名称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Henan Liliang Diamond Co., Ltd.
注册资本          120,743,960 元
法定代表人        邵增明
成立日期          2010 年 11 月 9 日
上市日期          2021 年 9 月 24 日
股票简称          力量钻石
股票代码          301071.SZ
注册地址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办公地址          柘城县产业集聚区
电话号码          0370-7516686
传真号码          0370-6021170
互联网网址        http://www.lldia.com/
                  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新材料技
经营范围          术研发;货物进出口;珠宝首饰制造;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营业务介绍

(一)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人造金刚石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
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分类代码:C30);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类代码:C30)分类下的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分类代码:C3099)。

(二)发行人的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和培育钻石三大类,金刚石单晶
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磨削级单晶、锯切级单晶和大
单晶,金刚石微粉产品根据颗粒形貌和应用领域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研磨用微粉、
线锯用微粉和其他工具用微粉。公司各类型人造金刚石产品在颗粒形貌、产品性


                                       3-3-4
能和应用领域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图示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产品特性               产品用途
                                                                     (扫描电镜放大图)
                                          主要用于制作砂轮、磨轮、
                        粒度范围集中
                                          磨块、滚轮、滚筒等磨削
                        在 60/70 目 以
             磨削级单                     工具,多用于硬质合金、
                        细;晶体完整、
             晶                           石材、陶瓷和玻璃等非金
                        热稳定性高、低
                                          属硬脆材料的磨、削以及
                        磁性
                                          抛光等
                                          主要用于制作锯片、绳锯
                        粒度范围集中
                                          和刀具等锯切工具,多用
                        在 60/70 目 以
金 刚石 单                                于大理石、花岗岩、混凝
             锯切级单   粗,20/25 以细;
晶                                        土建筑材料以及半导体硅
             晶         晶形规则、边缘
                                          片、光学玻璃、陶瓷等非
                        锋利、机械强度
                                          金属硬脆材料的锯断和切
                        高
                                          割等
                                          主要用于制作金刚石钻
                        粒度范围集中
                                          头、刀具、修整器等工具,
                        在 20/25 目 以
             大单晶                       多用于有色金属、光学平
                        粗,晶体完整,
                                          面镜、芯片晶圆等的超精
                        内部杂质较少
                                          密加工及磨床砂轮修整等
                        粉体粗端粒径
                        主要为 7μ m 以 主要用于制作研磨膏和研
                        下,粒度分布极 磨液等,多用于精密元器
             研磨用微
                        为集中,晶型规 件、精细陶瓷、液晶玻璃、
             粉
                        则,微粉颗粒强 宝石及半导体等产品的研
                        度高,杂质含量 磨和抛光
                        极低
                        粉体粗端粒径
                                          主要用于制作金刚石线锯
                        主 要 为 7-14 μ
                                          等,多用于蓝宝石、单晶
             线锯用微   m,晶型较好,
金 刚石 微                                硅、多晶硅、精密陶瓷、
             粉         多棱角、锋利度
粉                                        磁性材料等硬脆材料的切
                        好、粒度分布集
                                          割
                        中
                        粉体粗端粒径
                        主要为 14μ m
                        以 上 , 晶 形 规 主要用于制作砂轮、磨片、
             其他工具   则、粒度分布集 复合片等其他工具,多用
             用微粉     中、颗粒形状呈 于陶瓷、石材和玻璃等材
                        浑圆状、具有良 料的磨削
                        好的分散性、耐
                        磨性
                        重量在 0.1 克拉
                                          主要用于制作钻戒、项链、
                        以上的毛坯钻
培育钻石     白钻                         耳饰、手链及其他轻奢饰
                        石,晶体洁净、
                                          品
                        无色、透明度高

     2021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为 98.37%,按产品划分,公
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金刚石单晶、金刚石微粉及培育钻石的收入。公司

                                         3-3-5
           营业收入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刚石单晶          3,729.74       19.47%    13,728.39     27.55%        9,938.23      40.58%      8,737.52      39.49%
金刚石微粉          5,494.15       28.67%    15,573.55     31.25%       10,077.05      41.15%      9,036.12      40.83%
培育钻石            9,919.97       51.77%    19,720.13     39.57%        3,734.10      15.25%      3,511.12      15.87%
其他业务               16.55         0.09%     813.12         1.63%        739.38        3.02%      843.70         3.81%
   合计         19,160.40          100.00%   49,835.19    100.00%       24,488.76    100.00%      22,128.46     100.00%

           三、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03.31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资产总额                              149,087.19           142,353.68     79,499.54      56,852.25
           负债总额                               43,197.33            46,521.84     34,975.97      19,591.0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5,889.86            95,831.84     44,523.58      37,261.21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营业收入                                  19,160.40         49,835.19      24,488.76     22,128.46
           营业利润                                  11,875.76         27,707.87       8,501.18      7,312.13
           利润总额                                  11,875.76         27,705.87       8,479.08      7,312.01
           净利润                                    10,112.86         23,955.53       7,299.68      6,312.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112.86         23,955.53       7,299.68      6,312.1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8.40           28,807.65     10,021.22      2,274.5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36.46         -51,465.85     -9,269.86     -1,585.4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0.82         27,202.45         56.18      2,176.04




                                                          3-3-6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2.03.31/2022      2021.12.31       2020.12.31     2019.12.31
         主要指标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毛利率                                60.16%          64.07%           43.38%         43.95%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
                                      10.00%          37.82%           17.85%         19.08%
前)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扣非
                                       9.64%          36.48%           16.42%         18.08%
后)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前)(元
                                        1.68                4.88          1.61           1.41
/股)
基本每股收益(扣非后)(元
                                        1.61                4.67          1.48           1.34
/股)
每股净资产(元)                       17.54               15.87          9.83           8.23
流动比率(倍)                          2.13                1.98          1.36           2.00
速动比率(倍)                          1.69                1.62          1.01           1.2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              21.68%          24.01%           39.10%         31.8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0.58(年化)                  8.23          4.23           5.1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67(年化)               1.58          1.33           1.07

四、核心技术及研发水平

(一)发行人拥有的主要产品技术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放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首位,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和技
术积累,公司拥有自主研发的成熟技术,技术水平较为先进。公司根据市场调研、
技术进步和下游客户需求等情况不断优化各项核心技术,在提升现有产品技术水
平和生产效率的同时,不断实现新产品和新技术的研发。截至本上市保荐书签署
之日,公司主要核心技术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对应专利               创新类别     成熟程度
                                   ZL201410463437.9 一种合成超
                                   细颗粒金刚石用粉末触媒;
         原材料配方
  1                   自主研发     ZL201821383773.2 金刚石石墨 原始创新            批量生产
         技术
                                   柱真空还原布料架及真空还原
                                   装置
                                   ZL201410458540.4 用于超细金
                                   刚石合成的发热元件的制备方
                                   法;ZL201420518468.5 金刚石
         新型密封传
                                   合成用复合金属杯及其合成块;
  2      压介质制造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批量生产
                                   ZL201820612304.7 一种超硬材
         技术
                                   料合成用高保温导电堵头;
                                   ZL201820612372.3 一种超硬材
                                   料合成用复合保温结构;


                                          3-3-7
序号    技术名称    技术来源             对应专利            创新类别   成熟程度
                               ZL201420518469.X 超细颗粒金
                               刚石合成用复合传压块;
                               ZL201420518467.0 超细金刚石
                               合成用发热元件及其合成块
                               ZL201220743050.5 一种六面顶
                               压机活塞、缸筒拔出装置;
                               ZL201220742151.0 一种六面顶
                               压 机 用 复 合 绝 缘 板 ; ZL
                               201420518521.1 一种金刚石合
       大腔体合成              成 用 加 热 装 置 ;
 3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批量生产
       系列技术                ZL201410463444.9 一种超细颗
                               粒金刚石单晶的合成方法;
                               ZL201310075402.3 一种八面体
                               金 刚 石 的 合 成 方 法 ;
                               ZL201910111472.7 一种多毛刺
                               金刚石及其制备方法
                               ZL201710478166.8 一种宝石级
                               无色钻石的人工合成方法;ZL
                               201720726692.7 宝石级无色钻
                               石 混 合 合 成 结 构 ; ZL
                               201820699787.9 一种克拉级钻
       高品级培育
                               石 的 合 成 装 置 ;
 4     钻石生产技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批量生产
                               ZL201720765288.0 宝石级大单
       术
                               晶金刚石多腔体合成结构;
                               ZL201720726675.3 宝石级无色
                               钻 石 组 合 合 成 结 构 ;
                               ZL201720726691.2 合成钻石用
                               辅助热源加热结构
                               ZL201821386467.4 金刚石微粉
                               球 磨 磁 选 装 置 ;
                               ZL201821390949.7 金刚石微粉
                               高 效 提 纯 装 置 ;
                               ZL201821357400.8 一种金刚石
       金刚石微粉              微粉快速烘干及防板结装置;
 5                  自主研发                                 原始创新   批量生产
       制备技术                ZL201821390947.8 金刚石微粉
                               恒 温 分 级 装 置 ;
                               ZL201821310771.0 一种振动式
                               金 刚 石 微 粉 干 燥 箱 ;
                               ZL201821390799.X 金刚石微粉
                               分级震动搅拌组件

(二)发行人的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为了保持在人造金刚石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注重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
在研发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公司报告期内的研发投入金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3-3-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研发费用              1,062.32       2,655.40         996.99         922.32

营业收入             19,160.40      49,835.19      24,488.76      22,128.46

研发费用占比             5.54%         5.33%          4.07%          4.17%




                                   3-3-9
                    第二节 发行人主要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进展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培育钻石、金刚石生产建设及研发项
目,属于公司主营业务范畴,与公司发展战略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但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可能出现本次发行失
败或者募集资金无法按计划募足并到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组织管理不力等
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计划推进等情形,若公司新增产能无法按计划推进
以满足客户及市场需求,将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收益造成不良影响,且可
能导致现有订单流失及合同履约风险,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培育钻石和金刚石单晶的产能规模将显
著扩大,有助于提升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目前,公司培育钻石和金刚石单
晶产品需求旺盛,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完成,公司产能无法满足
市场需求的情况将得以缓解。如果下游市场的开拓不达预期、客户开发不能如期
实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主要客户出现难以预计的经营
风险,将给公司的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导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
益难以实现、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无法足额募集所需资金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按照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80%
发行,发行前公司股价变动情况将影响发行对象的认购积极性,而公司股价受
众多因素影响,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因此,未来发行时存在可能无法按计划
募集到所需资金的风险。若无法足额募集所需资金,本次投资项目投入的募集
资金金额将会发生变更,募投项目将存在资金缺口的风险。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不达预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市场
供求情况、公司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密切相关。根据公司的可行性论

                                   3-3-10
证评估以及效益测算结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
效益,但是项目在实际运营中将面临宏观经济不确定性、产业政策变化、技术
革新、市场供求变化、生产成本上升等诸多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
效益不达预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折旧较大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较本次发行前有
较大规模的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增长,在一定程
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无法保持盈利能力,上述新增折旧摊销费用
将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从而使公司面临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六)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和净资产规模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如果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没有实现同步增
长,则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将存在下降的风险。

二、经营风险

(一)供应商集中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0.00%、75.43%、65.82%和 62.97%,占比较高,主要原因是:①公司处于快速
建设期,设备供应商相对集中;②生产金刚石微粉的低品级金刚石单晶产能规模
不足,需要集中外购。未来,若公司不能开拓新的设备及原材料供应渠道,将面
临采购进一步集中的风险,由此可能导致公司设备及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及时
性和价格发生不利变化,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客户稳定性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5.65%、31.07%、37.41%和 37.06%,占比较低。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晶拓钻石、
杨凌美畅、岱勒新材、恒星科技、常熟华融、蓝思科技等知名生产企业,经过多
年业务合作,发行人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未来,若公司
出现主要客户因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自身市场竞争力下降等因素导致采购规模


                                   3-3-11
减少,或公司不能通过研发创新、服务提升等方式及时满足客户提出的业务需求,
或公司业务交付出现质量、及时性等问题不能满足客户要求等情形,将会对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若发行人经营模式发生重大变化,产生对主要客户的重大依赖,那么如果
未来公司在技术的提升与创新、质量保证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不能满足主要客户
的需求,或出现影响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的因素,如产生纠纷、国家产业
政策变化等情况,或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面临经营业
绩下降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3.95%、43.38%、64.07%和 69.17%。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行业发展状况、市场需求、技术进步、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
员工薪酬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生较大变化,将导致公司毛利率
波动,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若行业新增产能逐步投入使用,供需逐步平衡,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
绩将受到影响,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滑的风险。若未来培育钻石市场行情走
向低迷,如需求萎缩或供给过多,或公司技术研发出现重大挫折以至于无法保
持行业先进水平,公司产品毛利率将无法保持现有较高水平,将影响公司盈利
能力和经营业绩。

(二)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566.94 万元、6,006.34 万元、
6,096.60 万元和 7,603.77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9.79%、7.56%、4.28%
和 5.10%,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5.15 次/年、4.23 次/年、8.23 次/年和 10.58
次/年(年化)。随着公司产能提高和市场开拓,营业收入不断增长,应收账款规
模有所上涨。公司主要客户为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或上市公司,发生坏账的概率
较低,且公司各期末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充分计提了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但是如
果公司无法按期回收应收账款,将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3-12
(三)境外销售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收入分别为 1,601.07 万元、2,208.03 万元、
6,930.15 万元和 6,846.2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52%、9.30%、
14.14%和 35.76%,境外收入占比逐年上升,外销业务已成为公司的重要收入来
源。但公司外销业务可能面临进口国新冠疫情控制、政策法规变动、市场竞争
激烈、贸易摩擦导致的地缘政治壁垒、汇率波动等风险,并对公司产品的境外
销售产生不利影响。若未来境外环境出现不利变化,或客户对相关产品需求下
降,将可能导致公司外销收入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技术风险

(一)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是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对经验丰富的高级技
术人才有一定的依赖性。公司核心技术团队是公司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稳定的技术和研发团队对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尽管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
励制度,但如果出现大量技术人员外流或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直接影响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

(二)技术泄密风险

    公司一直坚持新产品开发创新和生产技术提高并进的技术发展策略,不断加
强自主创新能力。公司通过发展完善研发体系、培养研发人员、提高研发效率,
保持创新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技术是竞争力的一部分,一旦核心技术泄密,将
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了保密和
竞业禁止协议,且在运营层面建立和落实了各项保密制度,仍不排除技术人员违
反有关规定向外泄露技术资料或被他人窃取的可能性,即使公司可以借助司法程
序寻求保护,也需付出大量人力、物力和时间,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
不利影响。

五、其他风险

(一)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在深圳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

                                 3-3-13
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股票市场投资行为、投资者心
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
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自 2020 年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广泛传播,对生
产经营、物流运输等经济活动产生了一定影响。若全球疫情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且
进一步恶化,将对宏观经济及人造金刚石产业链带来不利影响,同时对公司正常
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出现下滑。




                                3-3-14
                       第三节 本次发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经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案
为: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同意注册文件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
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预案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
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
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3-3-15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息金额,N 为每股送股或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
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
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定价基
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
行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
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20%,即不超过
24,148,792 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
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
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 万元(含 400,000 万

                                   3-3-1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号                                                                   金额
1    商丘力量钻石科技中心及培       产能建设        219,148.37      205,954.43
2    育钻石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         13,876.02       13,137.39
3     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    172,020.62      159,908.18
4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1,000.00
                      合计                          426,045.01      400,0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
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
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募集资金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
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推进公司发展战略落地,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实施,在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
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
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
十二个月。




                                     3-3-17
十、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
的新老股东共享。




                               3-3-18
                  第四节 本次发行的合规情况

    保荐人对发行人发行股票的具体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3 月 25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2 年 4 月 11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发行人上述决策行为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除本次发行尚需获得深交所发行上市审
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外,公司已就本次发行履行了其他必要的决策程序。




                                 3-3-19
          第五节 保荐机构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
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保荐机构自营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
股票 21,717 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持有发行人股票 2,700 股;本保荐机构
重要子公司(包括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金石投资有限公
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和中信里昂证券有限公司)持有发行人股票 90,120
股。

    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
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
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股份总计不超过发行人股份的 5%。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
资外,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本保荐机构或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
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中
信证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可能
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也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
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
况。




                                 3-3-20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
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提供异于正
常商业条件的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经核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保
荐机构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其他关联关系。




                                   3-3-21
                   第六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一)保荐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
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
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人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
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保荐人保证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
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人保证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保荐人保证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保荐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采取的监管措施。




                                 3-3-22
           第七节 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
一、持续督导事项
                                    年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大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精神,协助发行人制订、执行有关制
源的制度                            度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实施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   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
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    制度》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机构将按照公平、
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4、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关注并审阅发行人的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关注新闻媒体涉及
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公司的报道,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5、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   定期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
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大会,对发行人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6、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   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
事项,并发表意见                    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保荐机构应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关联机构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督导发
                                    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
                                    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
                                    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利、履
                                    见;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约定
                                    向证监会、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
                                    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关注发行
                                    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根据监管规定,对
                                    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并在发行人发生监管规定的情形
                                    时,对甲方进行专项检查等
                                    对于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内提出的整改建议,发行人应会
                                    同保荐机构认真研究核实后并予以实施;对于保荐机构有充
                                    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可能存在违反违规行为或其他不当行为,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保荐    其他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定          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或者其他不当情形,保荐代表人在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受到非正当因素干扰或发行人不
                                    予以配合的,发行人应按照保荐机构要求做出说明并限期纠
                                    正
(四)其他安排                      无




                                         3-3-23
       第八节 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3-3-24
           第九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的推荐结论

    作为力量钻石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中信证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
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通知的规定,
由项目组对发行人进行了充分的尽职调查,由内核部进行了集体评审,并与发行
人、发行人律师及发行人审计师经过了充分沟通后,认为力量钻石具备了《公司
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上市的条件,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有
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中信证券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
责任。




                                 3-3-25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    璇

项目协办人:

                               卢梓昊

内核负责人:

                               朱    洁

保荐业务负责人:

                               马    尧

总经理:

                               杨明辉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保荐机构公章: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