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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力量钻石: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力量钻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2022-09-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担任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力量钻石”、“上市公司”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和主承
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对力量钻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2号)核准,公司增发24,148,792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162.01元,募集资金总额3,912,345,791.92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
费用21,414,03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0,931,755.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年8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56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
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投
入部分募投项目。根据《募集说明书》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
的《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大华核字[2021]0011462号),截至2022年9月2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480.16万元,具体情况
如下: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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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置换金额
 号                                      金额               入金额
        商丘力量钻
                      产能建设          205,954.43             6,702.70          6,702.70
        石科技中心
  1     及培育钻石
        智能工厂建    研发中心              13,137.39                    -                -
          设项目
        力量二期金刚石和培育钻石
  2                                     159,908.18            17,718.45         17,718.45
            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                -

               合计                     400,000.00            24,421.15         24,421.15

      (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2,141.40 万元(不含税),在募集资金
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 59.01 万元(不含税)。
      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为24,480.16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以自筹
资金支付上述项目所需的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
本次拟置换方案与《募集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
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
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四、履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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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
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三)会计师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9 月21 日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
告》(大华核字[2021]0011462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
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河南省力量
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
[2021]0011462号)。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中信证券对力量钻石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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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史松祥                       胡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