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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1-08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1-013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多瑞医药”)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公告形式发

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8 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8 日 0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万松街街道云彩路

泛海国际 SoHo 城 4 栋 6 楼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勇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 人,代表股

份 58,986,451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73.733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58,983,151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73,728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00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

表股份 3,4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3,30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 0.0041%。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中伦

(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含通讯方式参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同意 58,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获得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同意 58,985,55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5%;

反对 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5%;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王枫、程赛律师出席,见证了本次

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多瑞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