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12-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
规定,对多瑞医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760 号《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多瑞医药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27.27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4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04.9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3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
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
20,254 20,254
注射液(三期)项目
新产品开发项目 7,359 7,359
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4,489 4,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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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
3,336 3,336
目
补充流动资金 4,000 4,000
合计 39,438 39,438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049,672.45 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7,669,672.45
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 0 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
26,300,000.00 元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90%,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支出。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
额的 30%;
2、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6,3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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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6,3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
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6,300,000.00 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流动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
民币 26,300,000.00 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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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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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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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耸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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