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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祁飞)2022-03-2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祁飞,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 2021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
定和要求,在 2021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
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就本人 2021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
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
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
极的作用。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两
                                   委托出席
  会议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次数
                                                           席会议
 董事会        5           5          0          0           否
股东大会       3           3          0          0           否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无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有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积极的作用。2021 年
  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
  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
  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
  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一)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规定与公司其他独立
  董事一起就公司的相关事项在决策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时   间                                       事   项                                 意见类型

                         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关联交易事项的
   2021 年 2 月 8 日                                                                           同意
                         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10 月 20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意见                同意

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
                                                                                               同意
  2021 年 12 月 10 日    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先认可、关于 2022 年度          同意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同意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              同意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
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          同意

                         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交易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与独立董事刘颖斐女士对
公司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
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了审
核,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的经营业务
往来,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监督、检查了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
况。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实行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独立意见等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募集
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按规定披露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为控股子公司
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除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各关联
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将资金直接
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经营及生产场所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
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同时,还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 2021 年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要求有序开展
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对于董事会形成的各项决议,公司管理层能够认
真执行并落实。
    四、在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中的履职情况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与要求,本人到公司
进行了实地调研,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1 年度经营情况等重
大事项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状况的情况汇报,并
与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听取注册会计
师介绍初审意见情况,并就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充分的沟通,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专业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公司管理
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六、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的相关要
求,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
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担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本报告期内,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薪
酬及津贴、第一届董事会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等进行了审议和
讨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
极履行职责。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审查了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1
年度对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进行评估,并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建
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
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
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
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了对公司和投资者合
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1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



                                             独立董事:祁    飞


                                             2022 年 3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