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2022-03-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
规定,对多瑞医药 2021 年度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1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2021年度该类交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易已发生金额
接受关联人提供 上海智同医药科 上海智同为公司关 接受劳务
330.00
的劳务 技有限公司 联法人 (合作研发)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2021 年度关联担保情况
担保额 担保方 履行状
担保方 债权人 被担保方 担保起止日 签订日期
度 式 态
2021 年 1 月 11 日至
中信银 湖北多瑞 2023 年 1 月 11 日期 3,000 万 最高额
邓勇、 正在履
行武汉 药业有限 间的主合同项下的 元及其 连带责 2021.01.11
王琼 行
分行 公司 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他费用 任保证
之日起三年
注: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王琼为邓勇配偶,以上关联担保事项为
上市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担保合同项下的银行贷款
余额为 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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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智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智同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智同”)成立于 2010 年 12 月
2 日,注册资本为 568 万元,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哥白尼路 150
号 1 幢 501 室,法定代表人为陈挺,公司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技术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
品、易制毒化学品)、医药中间体、制剂辅料(除药品、危险品)、化妆品、包
装材料的开发、销售,实验室耗材、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的销售,并提供相关领
域内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智同 2021 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营业收入 2,830.84 万元、净利润 1,152.22
万元、总资产 3,769.34 万元、净资产 3,521.66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上海智同的实际控制人陈挺系公司的子公司湖北嘉瑞
美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1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邓勇
邓勇,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372.2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15%。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上海智同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
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
利益的情形,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和收益要求。
关联方邓勇及其配偶王琼对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行为,
且未收取担保费用,体现了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
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
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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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确认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审
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担保确认的议案》,确认了公司 2021 年度关联担保
事项,关联董事邓勇、邓勤回避表决。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
益的情况。因此,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的确认。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
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和《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担保确认的议案》。监
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综上,一致同意关于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
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 2021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2021 年度关联担保等关联交易确认事
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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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
见。上述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确认事项均为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筹资活动所需,未损害
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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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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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耸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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