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监事会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2022-03-2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认真检查和审核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就西藏
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监事会意见:
一、《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年
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和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符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
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
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
体现公司 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关于 2021 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关联担保确认的议案》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1 年度关联交易确认事项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一致同意关于关联交易确认的事项。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监事会意见签字页)
监事:赵宏伟_________
王 堂_________
周佳丽_________
2022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