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3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全部议
案,并针对需发表意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快速发
展,符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因此,一致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祁 飞_________
刘颖斐_________
王运国_________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