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2-08-26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2-072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8 月 24 日,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议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 年 12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
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
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
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
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二)变更日期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后公司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5 号
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准则解释第 15 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
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
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