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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多瑞医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2-12-06  

                        证券代码:301075        证券简称:多瑞医药         公告编号:2022-105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结合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情况,经 2022 年 12 月 6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对《公

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对注册地址进行变更。注册地址由

“西藏昌都市经济开发区 A 区生物医药园 1 号楼 3 层”变更为“西藏

自治区昌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泰铭生物科技)”。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拟根据上述注册地址变更事项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章程》

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
         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1      规定,由西藏多瑞医药有限公司整    有关规定,由西藏多瑞医药有限
         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在昌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公司在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
    登记,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济开发区分局注册登记,取得统
    91540300MA6T1TRQ34 的《营业执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照》。                              91540300MA6T1TRQ34 的《营业执
                                        照》。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昌都市经济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藏自治区昌
    开发区 A 区生物医药园 1 号楼 3 层   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A 区(泰铭
2
    邮政编码:854000                    生物科技)
                                        邮政编码:854000
    第二十三条 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3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
    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司股份。                            公司股份。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       第二十八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
    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
    得转让。                            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
    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      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
    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      的股份(含优先股股份) 及其变
    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
    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      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      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
    份。                                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
    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    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 5%
    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     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    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
    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
    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    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
    月时间限制。                       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外。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     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5   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诉讼。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
    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带责任。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
                                   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
                                   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
                                       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
                                       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事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6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十)修改本章程;                   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修改本章程;
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     事务所作出决议;
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     (十四)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提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供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的: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依据;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为计算依据;
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2.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元;                               过五千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
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     的,以较高者为准;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
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过 5000 万元;
5000 万元;                        4.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
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6.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定     万元;
的其他情形。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     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      超过 5000 万元;
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交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易;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
    事项;                                 7.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定的其他情形。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五)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交易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
    决定的其他事项。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且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关联交易;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代为行使。                             途事项;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
    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持股计划;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二)对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资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设立或         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三)提
    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四)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
    保,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五)     个人代为行使。
    租入或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
    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         本章程所称“交易”包括下列事
    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   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债权、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       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项目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       司投资等,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         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
    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十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         款);(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
    易。                                   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股子公
                                           司的担保);(五)租入或租出资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         产; 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
    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
    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         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
    产的,仍包含在内。                     的转移;(十)签订许可协议;(十
                                           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
                                           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十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
                                           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
                                  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
                                  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
                                  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7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
    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 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
    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五)连续 12 个月内担保金额超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人提供的担保;                 (六)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规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
    定的其他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七)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 联人提供的担保;
    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八)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本章程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   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审议通
    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   过的对外担保行为如对公司造成
    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   损失的,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
    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   员等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赔偿
    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责任。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
                                     保事项时,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
                                  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 第五十五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
8   以下内容:                    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集人;              (一)会议召集人;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限;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三)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
    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案;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四)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
    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登记日;                           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     东;
    码                                 (五)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充     (六)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   号码;
    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事项作出     (七)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料或解释。     及表决程序。
    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的,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或补充通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中应当
    知时将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 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
    理由。                           内容,以及为使股东对拟讨论的
                                     事项作出合理判断所需的全部资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 料或解释。拟讨论的事项需要独
    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 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发布股东大
    络或通讯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 会通知或补充通知时将同时披露
    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
    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并不得 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
    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
    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 载明网络或通讯方式的表决时间
    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
                                     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 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登记 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
    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召开当日上午 9:30,其结束时
                                     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
                                     日下午 3:00。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
                                   隔应当不多于 7 个工作日。股权
                                   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 第七十七条 下列事项由股东大
    以特别决议通过:               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9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一)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二)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 本;
    算 ;                          (二)公司的分立、分拆、解散和
     (三)本章程的修改;             清算 ;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三)本章程的修改;
     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 (四)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
     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
     (五)股权激励计划;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定 (五)股权激励计划;
     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认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或本章程规
     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 定的,以及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
     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       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
                                    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
                                    项。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
     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 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
     票表决权。                     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
     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   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
     及时公开披露。                   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
     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
     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   反《证券 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10   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   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
     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   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 36 个月
     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   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
     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会召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   数。
     低持股比例限制。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 1%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
                                      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
                                      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
                                      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投票权。公司及股东大会召
                                      集人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
                                      持股比例限制。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      第八十七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
     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     行表决前,应当推举两名股东代
     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     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
     关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     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
     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
11   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     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
     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     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
     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     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
     录。                               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
     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     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
     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
     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
     报告工作;                         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
     案、决算方案;                     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案;                               市方案;
12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     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
     关联交易等事项;                   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项;
     置;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     置;
     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度;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
     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
     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 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
     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 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
     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 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
     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
     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
                                      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
                                      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
     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抵押、对外担保、对外捐赠事项、
     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
     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 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东大会批准。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
13                                    批准。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公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司董事会审议: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 公司董事会审议: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
     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
     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
算依据;                       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者作为计算依据;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
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
万元;                         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 超过 1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元;                           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 100 万元;
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1000 万元;                    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额超过 1000 万元;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
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元。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 万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元。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所述标准的,
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
大会审议。                     达到本章程第四十条所述标准
                               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审 交股东大会审议。
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述标
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
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事会权限 审议,达到本章程第四十一条所
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经全体 述标准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对于董
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
同意。                         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 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一)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额在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
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二)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
交易                           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本章 上的交易
     程第四十条所述标准的,应当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达到本
     议。                                   章程第四十条所述标准的,应当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
     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 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除董事、
     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14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
                                            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公 第一百三十九条 监事应当保证
     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
15
                                            整,并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
                                            意见。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 第一百五十条 公司在每一会计
     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 年度结束之日起 4 个月内向中国
     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务会计 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财
     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 务会计报告并披露年度报告,在
     束之日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 每一会计年度前 6 个月结束之日
     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 起 2 个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务会计报告,在每一会计年度前 3 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半年度财务
     个月和前 9 个月结束之日起的 1 个 会计报告并披露中期报告,在每
16   月内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 一会计年度前 3 个月和前 9 个月
     交易所报送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结束之日起的 1 个月内向中国证
                                            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
     上述财务会计报告按照有关法律、 季度财务会计报告。
     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
     编制。                                 上述年度报告、中期报告报告按
                                            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
                                            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进行编
                                            制。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公 司 聘 用 取 得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聘用符合
     “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
17   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 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
     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 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务,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聘期 1 年,可以续聘。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会计师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聘用会计
     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 师事务所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
18   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 董事会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委
     师事务所。                             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的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本章程以中文
19
     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 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
         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昌都市 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
         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备案登记 昌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
         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区分局最近一次备案登记后的中
                                        文版章程为准。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 第一百九十七条 本章程经公司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20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 施行。
         效并施行。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

司章程》的修订需以特别决议审议批准。本次注册地址的变更及章程

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