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2-12-06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西藏多
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公司
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
动所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
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二、对《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
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等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
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一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
2022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