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2023-02-1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
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持续督
导期内,对多瑞医药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60 号)同意注册,多瑞医药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27.2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54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
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204.9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1〕
535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
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投资于各项目情况及截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已使用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
20,254.00 20,254.00 57.31
射液(三期)项目
1
新产品开发项目 7,359.00 7,359.00 0.00
西藏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489.00 4,489.00 2,240.17
学术推广及营销网络扩建项目 3,336.00 3,336.00 2,856.55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4,000.00
合计 39,438.00 39,438.00 9,154.03
三、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暂缓实施的基本情况
本次暂缓实施的项目为“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
深圳深投研顾问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对该项目出具了《湖北多瑞药业有限公
司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于 2020
年 7 月 4 日经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二)暂缓实施的原因
“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的主要产品为醋酸钠林
格注射液,该产品作为新一代晶体类血浆代用品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重大疾病的治
疗过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公司原计划启动该项目后续建设,
但由于该项目所处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为更好的保
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拟暂缓实施该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上市
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
目。据此,公司对“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进行了重
新论证。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关于支持医药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大
力发展针对重大疾病的化学药、生物技术药物等新产品。“年产 1600 万袋醋酸
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的主要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作为新一代晶体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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浆代用品被广泛应用于各种重大疾病的治疗过程。项目建设与国家产业政策高度
契合,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
2022 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64.24%- 72.41%。
公司核心产品醋酸钠林格注射液陆续从各地方医保目录中调出,公司重点开发自
费市场,相关的市场营销和推广存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导致销售收入下降;受疫
情影响,医院及社区的管控措施对公司业务开展产生了不利影响;同时,医药行
业竞争的加剧,带来了药品降价压力。
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公司对“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
项目”重新论证,认为该项目继续实施后的预期效益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拟暂
缓实施该项目。
五、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公司目
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
定“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的后续实施计划。
六、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暂
缓实施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未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
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的后续
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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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暂缓实施部分募投项目
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暂
缓实施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未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变化以
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目”的后续
实施计划。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暂缓实施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
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董事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
项目”暂缓实施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暂缓实施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
生不利影响;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未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后续公司将根据外部
环境变化以及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三期)项
目”的后续实施计划。综上,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暂缓实施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缓实施“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液
(三期)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次暂缓实施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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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暂缓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1600 万袋醋酸钠林格注射
液(三期)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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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暂缓
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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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 耸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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