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瑞医药: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3-06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全部议案,
并针对需发表意见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
发现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以及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期尚未解除的情况。
3、经了解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
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邓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金芬女士、韦
文钢先生、蔡泽宇先生、黄志纯先生、敖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
任敖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超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祁 飞_________
刘颖斐_________
王运国_________
2023 年 3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