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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讯传媒: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良谋)2022-04-27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1 年
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参与表决,认真
审阅会议材料,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
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股
东大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列席了 2 次股东大会。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
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并以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各
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
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公司 2021 年 1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
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确
认公司 2020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2、公司 2021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在认真审
阅公司董事会提交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就公司《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1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独立董
事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其中,对《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管的履职、绩效及薪
酬情况进行监督考核;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充分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资格,在了解候选人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兼职情况的基础上,对
相关事项在经提名委员会进行认真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在年报审计过程中积极进行审计的沟通、监督等工作,做好定期报告审阅和监督
工作,切实履行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制度
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同时,本人还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
场考察,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布局。此外,本人还通过电话、邮件等方
式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地了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切实督促公司规范运
作,提升治理水平,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积极通过现场考察、电话等多种方式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财务状况等相
关事项,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及意见。同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
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责。
    2、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公司相关公告
文稿,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发布的最新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提高自身履
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
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制
度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认真、勤勉、尽责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积极利用自己的专
业特长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建议,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董事会的客观、
公正与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高良谋
                                                        2022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