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讯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5-19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
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
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3、经了解相关人员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等详细信息,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胜任公司相应职务。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冯中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杨晓红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负责人,聘任贾琼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杨丽晶女士为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届满为止。
独立董事:孙启明、高良谋、姜欣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