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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兆讯传媒: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5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会议相关事项
                        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作为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审议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

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对公司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

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未发生占用上市公司资

金的情形,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导致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及广大股东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控股

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

风险,2022 年上半年未发生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
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的规定,能够严格控制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风险。



    二、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孙启明、高良谋、姜欣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