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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迪阿股份:中信建投证券关于迪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2021-12-0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保荐并主承销的迪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阿股份”、“发行人”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
件已于 2021 年 5 月 20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贵所”、“深交所”)创业
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21〕3043 号文注册同意。

    迪阿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7号])、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证监会公告[2021]21号)(以
下简称“《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深证上[2021]919号)(以下简称“《实
施细则》”)、《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将迪阿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战略配售方
案情况汇报如下:

一、战略配售基本情况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发行数量为 4,001.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00%。本次发行初始
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不超过 800.20 万股,占发行数量的比例不超过 20.00%。其中,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11,442.00 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 10.00%;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如本次发行价格超
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
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
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
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30,000.00 万元。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2、战略配售对象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
    (3)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3、参与规模
    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参与战略配售认购金额不超
过 30,000.00 万元。
    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公开发
行数量的10.00%,即400.10万股,符合《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相关要求,预计认
购金额不超过11,442.00万元。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 3.00%,即 120.03 万股,
跟投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另类投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如本次发行价
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
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
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共有 2 名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如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
则战略投资者数量为 3 名),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800.20 万股,符合《特别
规定》、《实施细则》中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应不超过 10 名,战略投资者获得
配售的股票总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20%的要求。

4、配售条件及战略配售回拨安排
    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未参与战
略配售的证券投资基金除外),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
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
    T-6 日公布的《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将披露战略配售方式、战略配售股票
数量上限、战略投资者选取标准等。
    于 T-4 日战略投资者将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战略投资者配售协议》
承诺认购的金额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战略投资者同意发行人以最终确定的本次发
行价格向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配售股数等于战略投资者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除
以本次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战略投资者最终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可能低于承诺
认购的金额。
    如果于 T-4 日,出现了战略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况,但在确定发
行价格后,战略配售投资者在 T-4 日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对应的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仍大于或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则发行
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将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在足额缴款的战略投资者之间按照
不超过其承诺认购和实际缴款的金额进行配售,而不发生回拨。
    如果确定发行价格后,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低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
则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为最终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部分将在 T-2 日首先回拨至网下发行。如果发生上述回拨,则
T-1 日《发行公告》中披露的网下发行数量将较初始网下发行数量相应增加。T-1
日公布的《发行公告》将披露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
安排等。T+2 日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公告》及《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以及限售期安排等。
    战略投资者实缴股份数量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结果向下取整值:战略投资
者实缴股份数量=实际缴纳的认购资金/发行价格。

5、限售期限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为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12 个月;保荐机构相关
跟投子公司(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
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
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
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其获配股票限售期为 24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
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参与本次战略配售对象的主体资格
    (一)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基本情况
    根据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润信致融”)
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伙协议等资料,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          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57BCFU67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新香江路 2202 号 408 办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润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2 日
     营业期限       长期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
     经营范围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有效
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不存在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
散、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责令关闭或者被
撤销、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等根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终止的情形。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属于私募基金,系合法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
    2、股权结构
    根据润信致融提供的营业执照、合作协议等资料,其股权结构如下:




    (1)润信致融属于大型企业中国华润下属企业
    经核查,润信致融系由深圳润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
信投资”)担任普通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有限合伙人包括华润深国投投资
有限公司与华润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资本”)下属基金管理人公
司管理的珠海华润格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均为践行大湾区发展战略设立的投资
平台。润信致融由普通合伙人润信投资执行合伙事务,拥有《合伙企业法》及合
伙协议所规定的对于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独占及排他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对
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润信投资为央企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华
润”)间接控股的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因此润信致融属于
大型企业中国华润下属企业。

    (2)选择润信致融作为战略投资者主体的考虑与原因

    润信致融成立于2021年10月,系中国华润旗下相关投资平台为本次迪阿股份
战略配售专项设立的认购主体,不参与其他对外投资项目,因此选择其作为战略
投资者主体具有合理性。
    3、战略配售资格
    (1)战略合作对象

    根据华润资本、润信致融与发行人三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本次战略
合作对象为华润资本和润信致融。其中,华润资本是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华润集团”,中国华润全资子公司)一级利润中心、全资下属公司,是
华润集团产融协同的桥梁及创新发展的推动者。作为集团的产业基金管理平台,
华润资本紧密围绕集团产业及国家宏观政策开展基金运营业务;充分发挥产业基
金机制灵活、容错促新、激励有效的优势。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润万象生活”)作为华润集团旗下战略业务单元华润置地(商业办公楼资源丰富,
国内在营项目约有20个)的成员公司,是中国领先的物业管理及商业运营服务提
供商。截至2021年6月末,华润万象生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住宅及商业物业建
筑面积已达约1.36亿平方米,提供商业运营服务的购物中心建筑面积约700万平
方米,其中“万象城”、“万象天地”、“万象汇”三大商业产品线以及公司强
大的商业运营管理能力享誉全国,与近5,00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达成战略合作。

    (2)战略合作基础

    截至2021年6月末,迪阿股份在全国范围内共有32家自营门店进驻华润万象
生活正式营业,已具备一定的合作基础,具体如下:

    ①办公场地租赁

    迪阿股份办公总部目前坐落于深圳市南山区华润置地大厦,2019年至2021
年上半年租金及物业费等累计支出约为3,400万元。

    ②线下门店租赁

    报告期内,迪阿股份进驻华润万象生活的门店数量不断增加,该部分门店于
2018年至2021年上半年累计产生的营业收入约为5.1亿元,累计租金(含提成等)
支出约为4,600万元。

    (3)战略合作的主要内容

    ①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

    各方本着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抓住我国“加
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全面促
进消费”的战略发展机遇,持续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适应个性化、差异化、品
质化消费需求。

    ②助力发行人加强渠道建设

    华润资本及润信致融协同华润集团及旗下华润万象生活等相关产业平台,充
分发挥华润集团在城市建设运营(如写字楼及商业中心)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
发行人渠道建设等提供战略支持。具体而言,在上述产业平台运营的商场(包括
但不限于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等形式)范围内,对于发行人尚未入驻的商场,
华润资本将协调相关产业平台助力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完成入驻;对于发行
人已经入驻的商场,华润资本将协调相关产业平台助力发行人在同等条件下完成
门店位置优化、运营能力提升等内容。同时,发行人将以高标准将相关门店打造
为品牌旗舰店和核心店,为各方创造良好效益。

    ③助力发行人加强品牌建设

    华润资本及润信致融协同华润集团及旗下相关业务单元,利用自身在城市建
设运营、大消费、大健康、产业金融、综合能源、科技及新兴产业等领域的资源
优势,未来通过多种形式深化与迪阿股份的合作,帮助迪阿股份全面强化产业布
局、品牌建设、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等。

    ④助力发行人加强全球布局

    华润资本及润信致融协同华润集团及旗下相关业务单元,利用自身全球化布
局的优势,协助为发行人拓展海外业务、加强全球布局提供战略支持。

    综上所述,发行人与中国华润体系内企业合作基础良好,具有明显的战略合
作关系,以及明确的长期合作愿景。根据《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润信致融作为
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下属企业,具备
参与发行人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资格,能够为发行人引入重要战略资源,符合深
交所理事会创业板股票发行规范委员会的相关精神。
       4、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关联关系

    根据润信致融确认,润信致融及其直接、间接股东与发行人、主承销商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润信致融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之间不存在输送不正当利益的行
为。
       5、参与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

    根据润信致融出具的承诺,其认购本次战略配售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
金,且符合该资金的投资方向,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的情形。根据润信致融提供的各合伙人资金认缴记录,润信致融的
流动资金足以覆盖其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签署的配售协议约定的认购资金。
       6、锁定期

    润信致融已出具承诺:“就本次战略配售获配的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将不转让、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发行人回购该部
分股份”。
       (二)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
简称“《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函等资料,并经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网站(www.amac.org.cn)查询,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的基
本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          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编码          STB182
  管理人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          2021 年 10 月 29 日
   成立日期          2021 年 10 月 27 日
       到期日        2026 年 10 月 27 日(符合条件可展期)
   投资类型          权益类

       本次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
略配售事宜,已经过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及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专项
资产管理计划的参与人姓名、职务、认购金额与比例具体如下:
                                                  是否为发行人 认购金额 资管计划持
 序号       姓名                  岗位
                                                      董监高   (万元)   有比例
                     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1        黄水荣                                     是        1,000.00     8.74%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
  2         牛波           经营管理副总裁             否        1,000.00     8.74%
  3        黎勇华             供应链副总裁            否        1,000.00     8.74%
  4         李明               运维副总监             否         490.00      4.28%
  5         余芳              平面视觉总监            否         480.00      4.19%
  6        王丹丹              商品部总监             否         470.00      4.11%
  7        程吟子        品牌零售培训部总监           否         400.00      3.50%
  8        郑灿烽              拓展副总监             否         370.00      3.23%
  9        高良模             新品制版经理            否         300.00      2.62%
  10        高芬                城市经理              否         300.00      2.62%
  11       王福勇             行政人事经理            否         300.00      2.62%
  12       杨华伟             采购跟单经理            否         300.00      2.62%
  13       余晓琼               资金经理              否         300.00      2.62%
  14       周全付         品质管理高级经理            否         295.00      2.58%
  15       林宏玉               策划经理              否         280.00      2.45%
  16        樊媛          新品制作统筹经理            否         270.00      2.36%
  17       刘怀龙             商品设计经理            否         260.00      2.27%
  18       丁学翔           拓展部总监               否            200.00      1.75%
  19       韩晓娜         新媒体运营经理             否            200.00      1.75%
  20       张乐乐            财务经理                否            200.00      1.75%
  21       钟家怿         高级商品设计师             否            200.00      1.75%
  22       卓冰儿            跟单主管                否            200.00      1.75%
  23       卢增才             QA 主管                否            198.00      1.73%
  24        邓亮             法务经理                否            180.00      1.57%
  25       邹旭双            财务经理                否            180.00      1.57%
  26       韦庆兴   董事、副总经理(副总裁)         是            170.00      1.49%
  27       陈俊领          证券事务专家              否            170.00      1.49%
  28       黄颖凤         官号运营部总监             否            160.00      1.40%
  29       马恩涛        新零售/信息副总裁           否            150.00      1.31%
  30       赵冉冉   监事会主席、品牌传播部总监       是            150.00      1.31%
  31       赖思琳            CEO 助理                否            140.00      1.22%
  32       李颖婕          品牌高级主管              否            140.00      1.22%
  33       胡晓明         董事、战略总监             是            125.00      1.09%
  34       林正海            财务总监                是            120.00      1.05%
  35       余倩倩      新媒体渠道运营经理            否            120.00      1.05%
  36       陈启胜   董事、裸石采购部门负责人         是            118.00      1.03%
  37        王彤       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是            108.00      0.94%
  38       魏丽华        行政采购部副总监            否            100.00      0.87%
  39       王思超            大区总监                否            100.00      0.87%
  40        龙涛           高级项目经理              否            100.00      0.87%
  41       陈冰琼          质检高级主管              否            100.00      0.87%
                             合计                              11,444.00    100.00%
    注1: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参与认购规模不超过11,442.00万元,参与认购规模上限
与认购资管计划金额的差异系预留管理人的管理费和托管人的托管费等必要费用,该安排符合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2:最终认购股数待确定发行价格后确认。
       2、实际支配主体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集合
计划财产,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集合计划与其他第三方签署集合计划投资文件,
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
利。因此,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的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为资产管理计
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战略配售资格
       根据《特别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可
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前述资产管理计划获配的证券
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数量的百分之十,且应当承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
证券上市之日起持有配售证券不少于十二个月。”
    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系为本次战略配售之目的设立,发行人董事
会已审议通过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通过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
本次战略配售。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的份额持有人均为发行人及其下
属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员工,并与发行人或其下属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
同,具备本次战略配售资格。
       4、参与战略配售的资金来源
    根据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的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承诺,中
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系接受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委托设立
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略
配售的情形;参与发行人战略配售符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投资范
围。
       5、锁定期
    中信建投迪阿股份 1 号战略配售的管理人已出具承诺:“资产管理计划通过
本次战略配售取得的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不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
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
       (三)保荐机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如需跟投)
       1、基本情况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
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机构为保荐机构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投资”)。根据中信建投投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资料,中信建投
投资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1MA0193JP0G
         住所        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 1 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 C 座 109
    法定代表人       徐炯炜
       注册资本      61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7 年 11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7 年 11 月 27 日至长期
                   投资管理;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中介除外);项目投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经营范围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中信建投投资提供的营业执照、章程等资料,中信建投投资系依法成立
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须予以终止的情形,
其经营资金均系自有资金,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情形,
不存在资产由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未担任任何私募基金管理人。因此,中
信建投投资不属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
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管理人,无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登记备案程序。
    2、股权结构及跟投资格
    中信建投投资为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依法设立的的另类投资子公司,由中
信建投证券持有100%股权,符合《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3、锁定期
    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
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
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中信建投投资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
战略配售;其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战略配售参与对象的选取标准
    本次战略配售投资者依照《实施细则》、《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选取,具
体标准为:
    (1)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
下属企业:珠海润信致融壹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中信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中信
建投迪阿股份1号战略配售”);
    (3)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
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
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四、战略配售参与对象配售资格核查情况
   主承销商聘请的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战略投
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符合《特别规定》、《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且本次战略配售不存在《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性情
形。
   其中《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为:
   (1)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向战略投资者承诺上市后股价将上涨,或者股价如
未上涨将由发行人购回股票或者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2)主承销商以承诺对承销费用分成、介绍参与其他发行人战略配售等作
为条件引入战略投资者;
   (3)发行人上市后认购发行人战略投资者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
   (4)发行人承诺在战略投资者获配证券的限售期内,委任与该战略投资者
存在关联关系的人员担任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但发行人的高级
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除外;
   (5)除本细则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外,战略投资者使用非自有资
金认购发行人证券,或者存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或委托其他投资者参与本次战
略配售的情形;
   (6)其他直接或间接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迪阿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胡方兴               方逸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