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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11-27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经核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

收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
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

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含超募资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业、刘波、姚明安

                                            2021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