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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暨关联方担保预计的公告2022-04-28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2-030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暨关联方
                       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暨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对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包括但不

限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交通银行、南洋

商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

元(含本数)(人民币万元,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

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马学沛、林明玲夫妇

为相关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费用,不需要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最终额度以各家银

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将视生产经营

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经批准的综

合授信额度及其有效期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银行、授信品种的选择;办理综合

授信额度金额、利率的确定;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申请、借款、

担保等合同文件的签署;与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其他事项。其中,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商业汇票、保

函等业务品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公司提供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林明玲、马学沛、马淦江对相关

议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

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持续督导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林明玲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为公司法

定代表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 13,394,16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

本的 28.43%。林明玲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与马学沛先生同为公司
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马学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马学沛先生

现为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 2,575,800 股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 5.47%,通过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间接持有公司 257,5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合计持有公

司 2,833,38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6.01%。马学沛先生与林明玲

女士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经营计划预计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
妇为实际贷款提供担保。本次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提供担
保未向公司收取担保费用,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以上授信额度为公司可使用的综合授信最高限额,最终额度以各

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担保金额将视生产

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经营需要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满足公司资金需

求,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为该事项

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获得金融等机构的资金支持,

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要,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

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

响,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五、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
总金额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

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实际控制人马学沛、林

明玲夫妇以全部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无偿为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提供最高保证金额为 1,200 万元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截至本报告日相关授信尚未完成,担保未实际发生。

    自 2022 年初至披露日,除本次关联担保及前述担保外,公司未

与该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

    六、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经对本议案的充分了解和事前审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事项为公司基于经营需要作出的额度预
计,可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资金周转、经营发展,不存
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事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

易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际控制人

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无偿担保,该事项构成偶然性关联交

易。此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未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交易相

关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决策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
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实

际控制人马学沛、林明玲夫妇为实际贷款无偿担保,该事项构成偶然

性关联交易。此项交易是为满足公司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对关联

交易相关制度的规定。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全

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

决,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本次关联交

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综上所述,保荐机

构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决议;

    (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

议决议;

    (三)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预计暨接受关联方担保预计的核查

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