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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2-08-04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及财务情况,遵循

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5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 28.15%。

    经对本议案的充分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性需求,提高募集资金

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

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全资子公司天亿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天亿马信息技术”

或“子公司”)因业务需要,拟向供应商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杭州海康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

康汽车技术有限公司、杭州萤石网络有限公司、武汉海康存储技术有

限公司、杭州微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海康慧影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海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海康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睿影

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信用额度,并由公司实际

控制人林明玲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为 500 万元的连带保证担保,保证期

间为二年。本次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未向子公司收取担保费

用,无需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经对本议案的充分了解和事前审查,我们认为:本次事项为天亿

马信息技术基于经营需要,可充分利用供应商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提升账期周转灵活性,有利于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李洁芝

                                             2022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