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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2022-11-10  

                        证券代码:301178       证券简称:天亿马      公告编号:2022-081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禁数量为 27,109,656 股,占公司股本总

       数的 41.10%。

    2.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2 年 11 月 14 日

       (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亿

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 35,334,000 股。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37 号文《关于同意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采用网上定价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778,000 股,

并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

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47,112,000 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经公司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2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47,112,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8,844,800 元(含税);不送

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共计转增 18,844,800 股。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

完 成 权 益 分 派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7,112,000 股 增 加 至

65,956,800 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共有 19 户股东,分别为广州奥邦投资

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邦投资”)、深圳市乐成信息咨询管理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乐成信息”)、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励志投资”)、西藏思科瑞股权投资中

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思科瑞投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度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度投资”)、共青城东兴博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兴投资”)、新疆融汇湘疆创业投

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融汇投资”)、许丽群、广东省粤科母基

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华侨创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粤科投资”)、蔡子玲、张儒平、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汇投资”)、张利明、郑树英、洪君明、吴燕

赞、黄永勤、周修齐、张艳銮。

    上述 19 位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关

于股份锁定、减持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在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上股东奥邦投资、乐成信息、励

志投资、思科瑞投资、信度投资、东兴投资承诺:

    1.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相关承诺

    自天亿马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发行股票前已

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天亿马回购本单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公开

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同时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股份锁定承诺而获得股份转让收益的,转让收益无

偿划归天亿马所有;在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如天亿马进行现

金分红的,可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

转让收益全部缴付天亿马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天亿马股份。

    2.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本单位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本单位出

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持有的公司的股份。

    在锁定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通过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并通

过公司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同时承诺:
    如本单位违反承诺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所得收益将无偿划归公

司所有;在减持收益全部缴付公司前,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的,可直

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减持收益全部

缴付公司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若本单位违反承诺而获得相关收益的,相关收益无偿划归发行人

所有;在相关收益全部缴付发行人前,如发行人进行现金分红的,可

直接从本单位应得现金分红中扣除尚未缴付的收益金额;相关收益全

部缴付发行人前,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发行人进行现

金分红的,有权暂扣归属于本单位的现金分红,直至本单位履行承诺

并实施完毕;

    在履行相应承诺、采取补救措施并实施完毕之前,不得转让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上 述已 出具 承诺函 的股 东共计 6 户 ,合计 持有 公司限 售股

20,360,561 股,占公司总股本 30.87%,须按照以上承诺情况履行股

份锁定义务。

    此外,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 5%以下股东共计 13 户,合计持有公

司限售股 6,749,09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23%,须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相关规定,

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

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作出其他关于

股份限售的承诺。

       (二)上述股东在招股说明书中所作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

承诺一致。

       (三)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及义务,不

存在相关承诺及义务未履行从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

金的情形,公司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

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2年11月14日(星

期一)。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109,656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41.10%。

       (三)本次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共计19户。

       (四)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1     广州奥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779,040      4,779,040   注1
 2     深圳市乐成信息咨询管理企
                                     4,451,999      4,451,999    -
       业(有限合伙)
 3     汕头市励志投资管理合伙企
                                     3,606,120      3,606,120    -
       业(有限合伙)
 4     西藏思科瑞股权投资中心
                                     2,575,800      2,575,800    -
       (有限合伙)
 5     共青城东兴博元投资中心
                                     2,473,801      2,473,801    -
       (有限合伙)
 6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信度投资      2,473,801      2,473,801    -
                                所持限售股    本次解除限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份总数(股)   售数量(股)
      中心(有限合伙)
  7   新疆融汇湘疆创业投资有限
                                     1,430,999    1,430,999     -
      合伙企业
  8   许丽群                         1,400,000    1,400,000     -
  9   广东省粤科母基金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广东粤科华侨创       1,330,000    1,330,000     -
      新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0 蔡子玲                              890,400      890,400     -
11 张儒平                              561,176      561,176     -
12 北京丰汇泰和投资管理有限
                                       490,000      490,000     -
      公司
13 张利明                              280,000      280,000     -
14 郑树英                              201,600      201,600     -
15 洪君明                              140,000      140,000     -
16 吴燕赞                               23,380       23,380     -
17 周修齐                                  700          700     -
18 黄永勤                                  700          700     -
19 张艳銮                                  140          140     -
              合计                  27,109,656  27,109,656      -
    注 1:广东奥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所持限售股份中质押冻结 3,558,215 股,
该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冻结后即可上市流通。
    注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公司董事会将严格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遵守承诺,

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四、本次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
        项目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减(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
                    49,467,600 75.00 -27,109,656 22,357,944 33.90
股/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0   0.00             0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49,467,600 75.00 -27,109,656 22,357,944 33.90
二、无限售条件流
                    16,489,200 25.00    27,109,656 43,598,856 66.10
通股
三、总股本          65,956,800 100.00             0 65,956,8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五矿证券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

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

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