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2022-11-30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
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审阅了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资料,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
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对于《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充分了解,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
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
责任与义务,符合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要求,现拟续聘
其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
象根据 2022 年度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
职业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
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续聘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
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
议审议,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李洁芝
2022 年 1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