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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1-30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经核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

收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

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

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于《关于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

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在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

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

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与公司之间不具有关联关系,亦不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符合为公

司提供 2022 年度审计服务的要求。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天亿

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李洁芝

             2022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