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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亿马: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2-18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东天亿马信息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

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事

项进行了认真了解与核查,现就如下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于《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为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水平,在确

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公司(含并表范

围内控股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

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该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

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
    经核查,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

和风险有效控制的前提下进行,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

董事会就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曹丽梅、蔡浩、李洁芝

                                            2023 年 2 月 18 日